国相制
女真族原始社会晚期制度。又称固论国相制、国论勃极烈制。约始于昭祖石鲁时期。国相为军事部落联盟首领都勃极烈之辅佐,权位极重。初由部落联盟首领主持遴选,后渐固定于有权势家族中世袭。金建国后并入勃极烈,性质发生变化。
女真族原始社会晚期制度。又称固论国相制、国论勃极烈制。约始于昭祖石鲁时期。国相为军事部落联盟首领都勃极烈之辅佐,权位极重。初由部落联盟首领主持遴选,后渐固定于有权势家族中世袭。金建国后并入勃极烈,性质发生变化。
元朝灭亡后,居于漠北的蒙古族分成三部:兀良哈部,鞑靼部,瓦剌部。这些部落的统治者之间经常发生战争,同时也不断骚扰明朝边境。建文四年(公元1402年),鞑靼部帅鬼力赤杀北元七传主坤帖木儿,自立为鞑靼可汗
东北是清王朝的“龙兴之地”,视为“禁区”。革命党人对东北地区也很重视。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宋教仁等在大连建立同盟会辽东支部,以后又不断有革命党人来东北活动,联络军学各界,聚集革命力量。1911年
旧说分封制下授予诸侯的五个等级的爵位。《礼记·王制》: “王者之制爵禄, 公、侯、伯、子、男,凡五等。”但据近人研究,我国古代并不存在等级森严的五等爵制。周代畿内贵族兼作王官者多称公;畿外较大诸侯则称
东汉末年的一支农民起义军。在黄巾农民起义的影响下,冀州(治今河北柏乡北)广大农民,于灵帝中平二年(公元185年)相继起义。各有称号,大者二、三万人,小者六、七千人,总计有百万人之多,统称为“黑山军”。
见“中日天津会议专条”。
五代时后周世宗柴荣抑制寺院经济的事件。唐末、五代之际,佛教在中国广为流传,寺院经济恶性发展。后汉时每县佛寺精舍不下三十余处,境内僧尼多达十万余人。寺院侵吞田产,寺户免纳租税,僧尼不耕不织,坐费衣食,严
见“马嘉理事件”。
府兵制与均田制相结合的产物。西魏始行府兵制之初,府兵自相督率,不入民籍,兵士只习作战,不务生产, 别无赋役,所用甲槊戈弩等也全由官府配给,兵农处于分离状态。开皇十年(公元590年),隋文帝规定“凡是军
辽代以春、夏、秋、冬四季而设置的四处行帐,犹汉族皇帝的行在、行营。辽建国后,皇帝按四时外出游猎,以契丹内外大小臣僚及部分汉官随行扈从,并于游猎地区设置行帐,名为“捺钵”,以为驻跸之所。捺钵初无定制,至
西汉建立后,萧何参考《秦律》,制定了汉律九章。九章律虽较秦刑为轻,然肉刑仍有黥刑、劓刑、刖刑等残害人肢体的刑罚。文帝前元十三年 (公元前167年),齐太仓令淳于意因罪判刑,解赴长安,其幼女缇萦随父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