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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新政

义和团运动后清政府实行“变法”的“新政”。1901年1月29日(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十日)逃亡西安的清朝行在政府颁布“变法”上谕,饬令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驻外使臣、各省督抚两月内详悉条议复奏。4月成立督办政务处,先后委派奕劻、李鸿章、荣禄、昆冈、王文韶、鹿传霖、瞿鸿禨、袁世凯等为督办政务大臣, 综理“新政”事宜。内外大臣多有条陈,刘坤一、张之洞联衔会奏变法三折影响较大。从1901年至1905年(光绪二十七年至三十一年)清政府所行“新政”有: (1)裁并机构,整顿吏治。裁撤詹事府、通政使司、东河河道总督、及云南、湖北、广东巡抚、粤海关、淮安关、江宁织造衙门,并将直隶州州同、州判、把总等缺一并裁撤。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派庆亲王奕劻总理外务部事务,大学士王文韶为会办大臣,瞿鸿禨为外务部尚书。裁汰各部书吏及州县衙门差役,停止捐纳实官。(2)改良刑律。派员参酌各国法律,考订现行律例。宣布废止苛刑,凡死罪至斩决为止,凌迟、枭首和戮尸永远删除,废止刺字、笞杖等以罚款代替。成立罪犯习艺所,改造盗窃等犯。防止官吏滥刑株连,枉杀无辜,以“结民心” (3)编练新军。诏停武科,裁汰绿营防勇,于各营挑练勇丁改练新军,一律使用新式枪炮,新军分为常备、续备、巡警等。各省成立武备学堂,培养军官。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成立练兵处,派奕劻为总理大臣,袁世凯会办,铁良帮办,练兵处与兵部会同奏定新军各项章制、制订全国编练三十六镇新军的规划。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成立巡警部,以徐世昌为尚书,督办全国警政。(4)振兴商务,奖励实业。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成立商部,商部成立后,颁发了《商部章程》、《奖励公司章程》、《重订铁路简明章程》、《劝办商会简明章程》、《矿务暂行章程》、《公司注册试办章程》、《试行银行章程》等一系列振兴实业的章程。同时奏设路矿农务工业各项公司,为振兴商业而提出先振兴农业,提出清查地亩,兴修水利,发展畜牧业,设立农务学堂及农事试验场等措施。并于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在京师设立铸造银钱总厂,在天津试办户部银行。(5)停废科举,兴办学堂。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诏废八股文程式,改试策论,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袁世凯、张之洞奏准科举中额按年递减, 三年减尽,以兴学堂,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袁、张等联衔奏准,从次年起废除科举。通令兴办新式学堂,各省、府、州、县书院一律改为大、中、小学堂, 兴办农、工、医、师范各类专业学堂,颁行各级各类学堂章程,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成立学部,督办全国教育。派遣留学生出洋,奖励自费留学,学成回国,考核后给以进士等出身。清末“新政”意在抵制日益高涨的资产阶级革命浪潮,笼络民族资产阶级上层,挽救统治危机。著有微效,但终未阻挡革命洪流的汹涌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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