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朝宪章录
二十卷。明吴瑞登撰。瑞登字云卿,明武进(今江苏常州)人。由贡生官光州训导。著有《两朝宪章录》、《绳武编》。薛应旂纂洪武至正德九朝事迹为《宪章录》,瑞登因辑嘉靖元年(1522)至隆庆六年(1572)凡五十一年事以续之。举凡两朝有关礼乐行政、安内攘外、察奸剔弊、大臣建议等无不记述。资料大抵来源邸报。有巡抚河南御史陈登云、李时华二序并瑞登自序。书成于万历间。有万历二十二年(1594)刊本。
二十卷。明吴瑞登撰。瑞登字云卿,明武进(今江苏常州)人。由贡生官光州训导。著有《两朝宪章录》、《绳武编》。薛应旂纂洪武至正德九朝事迹为《宪章录》,瑞登因辑嘉靖元年(1522)至隆庆六年(1572)凡五十一年事以续之。举凡两朝有关礼乐行政、安内攘外、察奸剔弊、大臣建议等无不记述。资料大抵来源邸报。有巡抚河南御史陈登云、李时华二序并瑞登自序。书成于万历间。有万历二十二年(1594)刊本。
不分卷。清叶雉斐(约1644年前后在世)、丘园(1617 1689)、朱素臣(约1644年前后在世)等撰。叶雉斐名字章,号牧拙,江苏人。丘园字屿雪,江苏常熟人。朱素臣名,又字笙庵,江苏吴县人。此剧是由
十一卷。朝鲜金指南撰,李湛等续辑。金指南,官至知中枢府事。金指南受崔相国嘱托,博采典录、传记,结合亲身见闻,将司译院有关典故,诸如朝聘传导之仪、周旋吐纳之节、享币赠酬之数、奏咨移揭之式,重加整理,编成
十八卷。清张伯行(见《道统录》)编。初,朱熹曾辑《程氏遗书》二十五篇,皆程氏门人记其见闻答问之词。又取诸集录为《程氏外书》十二篇。又附录一卷,为行状墓志之类,凡八篇。是书篇目次第,悉依朱熹原本,而稍加
二卷。清郑珍撰。郑珍(1806-1864)字子尹,晚年号柴翁,又号巢经巢主,贵州遵义人,祖籍吉水(今属江西)。道光十七年(1837年)举人,以大挑二等选荔波训导,后荐授知县不就。精经学、小学,工诗。尚
一卷。清秦东来撰。秦东来字旭堂。寿阳人。作者认为,专言理而最切于用者,当首推六十四卦之大象。因此书中于每卦之后都有一“以”字,即用的意思。使用这个用字的人,或者是先王大人,或者是后与士,而更多的是君子
十六卷。明赵时春(1509-1567)撰。赵时春,字景仁,号浚谷。平凉(今属甘肃)人。嘉靖五年(1526)进士,选庶吉士,历兵部主事、右佥都御史。著有《平凉府志》、《浚谷集》。是集凡十六卷,其中文十卷
一卷,明许浩撰。许浩字复斋,余姚(今属浙江)人。弘治中以贡生授官为桐城县教谕,著有《元史阐幽》、《复斋日记》等。该书因续《宋史》而作,其是非皆不谬于圣贤,但大多论断皆取古来论定之说,敷衍成篇,并无新的
四卷。明陈鎏(1508-1581)撰。陈鎏,字子兼,号雨泉,吴县(今江苏苏州市郊)人。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官至四川右布政使。陈鎏善书法,与祝允明、文璧先后各成一家。本集所载诗,自嘉靖壬辰(15
二卷,清耿介(1618-1688)撰;《补编》一卷,清施奕簪撰。耿介字介石,号逸庵,登封(今属河南)人。顺治九年(1652)进士,官至詹事府少詹事,曾师事孙奇逢,后复兴并主讲嵩阳书院,学术上兼合程朱理
一卷。清宋世荦撰。宋世荦,字确山,河南商丘人。官扶风县知县。书前为目录,书末附咸丰十年(1860)孙三锡跋。书中所录金石文,仅有二十种,除汉右扶丞李禹题名为王森文搜集以外,多为宋世荦自己搜得。如后魏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