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十六卷。十三部儒家经典的注疏。《周易》用曹魏王弼、韩康伯注,唐孔颖达等正义。《尚书》用伪孔安国传,孔颖达等正义。《毛诗》用汉毛公传、郑玄笺,孔颖达等正义。《周礼》、《仪礼》皆用郑玄注,唐贾公彦疏。
① 六卷。《附录》一卷。元贡奎(1269-1329)撰。奎字仲章。宣城(今属安徽)人。官至集贤学士,追封广陵郡侯,谥文靖。所著有《云林小稿》、《听雪斋记》、《青山漫吟》、《倦游集》、《豫章稿》、《上元
八卷。清乾隆时官修。乾隆九年(1744),重修翰林院落成,高宗案临赐宴赋诗,因命掌院学士鄂尔泰、张廷玉等纂辑本书。十二年成书。专记翰林院建制、设官、职掌,以及有关制度。全书共分八门,依次为:“临幸盛典
三卷。又名《唐太宗李卫公问对》,旧题唐李靖撰。李靖(577-649)字药师,京兆三原(今陕西三原东北)人。新、旧《唐书》俱有传,为唐初著名军事家,屡建奇功,唐贞观十一年(637)受封卫国公。据史传李靖
三十一卷。清代范尔梅撰。范尔梅字梅臣,号雪庵,洪洞(今山西南部)人。此书是作者读书考证方面的札记,是用来讲学的。其中有《大学》、《论语》、《孟子》、《中庸》的札记六卷,《周易》札记及“易论”、“易卦考
无卷数。明蔡鼎撰。鼎字无能,福建闽(今福州)人,诸生,曾佐孙高阳军幕,晚年注《易》,名曰《易蔡》。此书以上经为上篇,下经为下篇;又以上系为上篇,下系为下篇,次则说卦、序杂两篇,皆无注释。其于易卦上必颜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
八卷。清朱经(一作朱径,约1692年前后在世)撰。朱经,宝应(今属江苏)人,字恭亭。本集为朱经自编,收其自康熙二十五-三十八(1686-1699)年,共十四年之诗作。其诗缘情绮靡,颇有格韵。其中少时作
一卷。原题晋苏彦(生卒年不详)撰,清马国翰辑。苏彦,一说魏人。苏彦曾官至北中郎参军。撰有《苏子》七卷,见载于《隋书·经籍志》,题苏彦撰,题下注称“亡”。《庚氏子抄》载此书八卷,《意林》记其书六卷,颇有
四卷。琐记一卷 清翁方纲撰。翁方纲,详见《两汉金石记》条。本书为翁方纲晚年所作。书中著录新罗、百济、高丽等海东诸国自中原陈、唐至明以来石刻。第一卷,陈、唐;第二卷,唐、后梁、后周;第三卷后晋、辽、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