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续编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为刑律诉讼,卷二十七至三十二为刑律受赃至工律营造。其所记则自道光二年(1822)起,至道光十二年(1832)止。仍以贼盗成案为多。有道光刊本。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为刑律诉讼,卷二十七至三十二为刑律受赃至工律营造。其所记则自道光二年(1822)起,至道光十二年(1832)止。仍以贼盗成案为多。有道光刊本。
一卷。撰者不详。此书据《四库全书总目》考:载在曹溶《学海类编》中,所录内容皆宋元间事,检核其文,完全是剽窃孙道易的《东园客谈》,仅改了题名,所以是伪书。详见《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小说类存目。
三卷。附《越谚剩语》二卷,清范寅撰。寅字啸风,别号扁舟子,浙江会稽(今绍兴市)人。卷首为光绪四年(1878年)范氏自序,次为凡例总目。卷分上中下。上卷为语言,内分述古、警世、引用、格致、借喻、古验、谣
一卷。清周世樟(详见《五经类编》)辑。每经为一篇,计《易经》、《书经》、《诗经》各一篇,《春秋》经文合《左氏传》、《公羊传》、《穀梁传》为一篇,《礼记》、《周礼》各一篇,共六篇。《仪礼》、《孝经》、《
内篇三卷外篇三卷。清孔广森(1752-1786)撰。孔广森字众仲,号撝约,又号轩,曲阜人。他是孔继涵侄子,曾师从戴震。乾隆三十六年(1771)进士,官翰林,在内府得见王孝通《缉古算法》,秦九韶《数书九
一卷。宋李迅(生卒年不详)撰。李迅,字嗣立,南宋时泉州(今属福建省)人,官大理评事,以医著名,尤精外科。李迅持心近厚,医德高尚,广收方书,多蓄药味,有问方者必告,有求药者必予,毫不吝啬,积平生经验,潜
一卷。魏王朗(155-228)撰。清马国翰辑,朗字景兴,东海郯(今山东郯城北)人。官至乐平乡侯。通经学,曾著有《易传》、《春秋传》、《孝经传》、《周官传》,今仅存《论语王氏说》辑本。但《三国志》本传及
八卷。《诗集》十卷。《续集》十卷。清厉鹗(1692-1752)撰。厉鹗,字太鸿,号樊榭,浙江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康熙五十九年(1720)举人。厉鹗博学多才,生平著述颇富,尤精于诗学。著有《宋诗纪事》
十卷。宋孙觌(1081-1169)编。其生平履历见《鸿庆居士集四十二卷》条。其门人李祖尧为之注。其注中多取孙觌自著诗文以资考证。因李祖尧亲从孙觌游、较之任渊注陈师道、黄庭坚诗闻见更为有据。注释准确,典
各一卷。清庄存与撰。存与字方耕,江苏武进人,乾隆进士,官至礼部左侍郎、乐部大臣、南书房上书房行走。此书彖传论一卷,彖象论一卷,并附彖象传系辞传论二卷、八卦观象解一卷及卦气解一卷。全书综论彖传彖象系辞传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参差荇菜,左右笔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