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氏藻林
八卷。明卓明卿(生卒年不详)撰。卓明卿字征甫,钱塘(今属浙江)人。万历中官光禄寺署正。此书采摭类书,分门辑录,较为简捷。但是明谈迁在《枣林艺篑》中云此书为吴兴王氏之本,卓明卿窃之。
八卷。明卓明卿(生卒年不详)撰。卓明卿字征甫,钱塘(今属浙江)人。万历中官光禄寺署正。此书采摭类书,分门辑录,较为简捷。但是明谈迁在《枣林艺篑》中云此书为吴兴王氏之本,卓明卿窃之。
二十四卷。明孙鏊(约1580年前后在世)撰。孙鏊,字端峰,浙江余姚(今宁波)人。江西巡抚孙燧之孙。工部尚书孙升之子。官上林苑丞。是集凡二十四卷。其中诗二十卷,杂文四卷。其诗句清隽,不入前后七子之派。文
四卷。明张世则撰。张世则,诸城(今属山东)人,生卒不详,万历二年(1574)进士,官至四川安绵兵备副使。“貂珰”原系汉代中常侍的冠饰,金珰右貂。后中常侍之职用宦官充任,故称宦官为“貂珰”。此书是记述宦
二十六卷。明吴士奇撰。士奇字无奇,歙县(今属安徽省黄山市)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官至太常寺卿,生卒年不详。该书随意抄录史文,上自《春秋》,下迄《元史》,杂采旧论,间以己意。有陈邦瞻、吴勉学
一卷。清王国维撰。王国维此书,重点在于辨驳周公摄政之事。王国维认为,周公摄政之事不可信。他在解释《洛诰》中“复子明辟”时说:“复,白也。”又引郑玄曰:“复谓奏事也。辟,君也。”所以王氏认为“复子犹《立
四卷。清郝培元(生平不详)撰。是编乃论巩固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法关系的礼法条规和道德标准及家庭中对晚辈的礼法教育。有清嘉庆至光绪间《郝氏遗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
十六卷。清吴宾彦修,王方岐纂。吴宾彦,字粲园,浙江钱塘人,康熙三十五年(1696)由经历荣任庐江县事。庐江古为庐子国,自隋大业中,始改为县。清属庐州府管辖。庐江志一修于明嘉靖二年,再修于嘉靖四十二年,
六卷。明谢一夔(约1460年前后在世)撰。一夔字大韶,又字襄虞。江西新建人。生卒不详。天顺四年(1460)一甲第一人。授翰林修撰,升左春坊左谕德,进翰林院学士、礼部右侍郎、工部尚书。卒赠太子少保。此编
四卷。清杨锡观(生卒年不详)撰。锡观字篆若,无锡(今属江苏)人。工翰墨,尤精篆隶,著作尚有《六书例解》。是书旨在辨别六书假借何谓可通何谓不可通。全书分韵编次,于每字之下各标出处并说明其本义,对于误通者
二卷。宋刘敞(详见《春秋权衡》)撰。此书体裁类似经义、史论。所论虽为《春秋》经传,实则多寓借古喻今,针砭时事之意。故《四库提要》称此书“其间正名分、别嫌疑、大义微言灼然圣人之意者亦颇不少”。但此书艰涩
见《三国演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