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黄崇兰撰。黄崇兰,安徽怀宁县人,乾隆三十六年(1771)举人,嘉庆六年(1801)选安徽泾县教谕。作者于课读余暇,每思经义取士之风盛于明朝,因取《明史·选举志》、《科场条贯》、《贡举考》及诸名
三十二卷。清商盘(1701-1767)撰。商盘字苍雨,号宝意,一作字宝意,号苍雨,会稽(今浙江绍兴)人。雍正八年(1730)进士。初任知县,后授翰林院编修,因需奉养双亲而求外补,改授同知,累官至云南元
八卷。清张锡爵(约1711年前后在世)撰。锡爵,字担伯,号中岩。嘉定(今上海市嘉定县)人。寄居吴江,工诗。本集前有雍正三年(1725)张云章序,题曰“原序”。又有乾隆六年(1741)朱稻孙序,是刊此本
一卷。明释德清撰。是书只取经一章,对朱注所谓“三纲领八条目”作解,其涉疑处则设问答以解决。是书参杂两宗,不袭恒解。如说“明明德”,称第二个明字乃光明之明,是指自己心体;第一个明字有两意,若就明德而言,
十八卷。明邵宝(详见《左》)撰。本书写于正德己巳(1509年)邵宝担任副都御史总理漕江北时期。共十八卷,记载明代漕政要事。卷一至卷六为河渠之政;卷七为舟楫之政;卷八为仓廒之政;卷九为卒伍之政;卷十及卷
二十六卷。补遗一卷。明潘埙(生卒不详)撰。潘埙,字伯和,山阳(今江苏省淮安县)人,明正德三年(1508)进士,性刚直不阿,官至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著有《楮记室》等。《淮群文献志》收录淮郡诸多文献,书
四卷。清李调元(详见《易古文》条)撰。此书专补陈澔《集说》疏略,间更订讹误,并涉及郑注、孔疏。前有无年月《自序》,称“使由蒙训而入经术,用意甚盛,惜学力殊未逮也”。其中如以“大夫之箦为床栈”;“非簟涂
一卷。清朱骏声(详见《仪礼经注一隅》)撰。该书对《春秋》所载的所谓“乱臣贼子”之事进行考证,对出君、弑君也加以辨析,认为孔子作《春秋》以戒人君,使知为预防,并使暴君顽父知道戒慎恐惧。该书收入《聚学轩丛
十六卷。明蔡士顺编。蔡士顺字号、生卒年均不详。江苏苏州人。由国子监生官福建按察司照磨。此录成于崇祯十年(1637)。所辑皆东林诸人诗文。以科目先后为序,始万历二年(1574),终崇祯四年(1631)。
一卷。清冯德馨(1801-1868)自编。德馨字桂山,山东济阳人。道光三年(1823年)进士,官至湖南巡抚。道光三十年(1850年)因镇压反抗不力被革职戍边,咸丰三年(1853年)赦回原籍。此谱自记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