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铁笛子
一卷。明耿橘撰。橘字庭怀,河北献县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举人,官至监察卸史。该书每卦画六爻,系爻辞于画下,又取反对之卦爻辞倒书之,自己说是古《易》,大概是根据宋税与权的本子。对于十翼,他取《文言》“乾,元者”以下六十六字、“坤,至柔”以下三十四字,认为当入《彖传》;又取《文言》“潜龙勿用,下也”以下一百零七字,认为当入《象传》;还将《系辞传》分为上中下三段;这些都是没有根据的。《四库全书总目》据两江总督采进本著录存目。
一卷。明耿橘撰。橘字庭怀,河北献县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举人,官至监察卸史。该书每卦画六爻,系爻辞于画下,又取反对之卦爻辞倒书之,自己说是古《易》,大概是根据宋税与权的本子。对于十翼,他取《文言》“乾,元者”以下六十六字、“坤,至柔”以下三十四字,认为当入《彖传》;又取《文言》“潜龙勿用,下也”以下一百零七字,认为当入《象传》;还将《系辞传》分为上中下三段;这些都是没有根据的。《四库全书总目》据两江总督采进本著录存目。
四卷。明陈元瑞(生卒年不详)汇刻董其昌书。陈元瑞,生平不详。除此帖外,陈氏还刻有二十四卷的《玉烟堂摹古法帖》。该帖专刻董氏书迹,共有四卷,其中第一卷有《阿弥陀经》、《自叙》、《天台赋》、《洛神赋》,第
十六卷。清代谢王宠撰。谢王宠字愚斋,陕西人。全书主要论述儒家为学之道及易理、性理之说等内容。其中卷一至卷四为“论语尊注解意”,卷五为“《小学》、《大学》、《中庸》、《孟子》指要四种”,第六卷为“《孝经
一卷。清单为札撰。为札,生卒年不详,字伯平,号芙秋,高密(今山东省高密县)人。嘉庆十八年(1813年)拔贡,历官栖霞教谕。著有《春秋述义》、《四书述义》、《读礼札记》、《读经札记》、《韩文一得》、《奉
十七卷。清胡调元撰。胡调元,福建长汀县人。嘉庆举人。任安徽沪州知府、颖州知府。是书前有作者自叙编书原委,其卷一为名例,卷二为婚姻、卷三为仓库、卷四为课程、卷五为钱价、卷六为祭祀,卷七为盗贼,卷八为人命
三十卷,首二卷。清谢庭薰修,陆锡熊纂。谢庭薰,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知事娄县。陆锡熊,娄县人,官侍郎。卷首上卷为巡典,下卷为宸翰;卷一志沿革;卷二志建置;卷三志疆域;卷四、五志山川上下;卷六、七志
六卷。清阎若璩(详见《尚书古文疏证》)撰。此书乃若璩之孙学林所编,亦有吴玉搢编纂之本。学林尊拜阎氏家学,故全依原文,不遗半字,一一录编,没有体例。学林自序称:“卷一至卷六乃大父有疑即录,自为问难之书。
十二卷。清章梫(约清末民国时在世)撰。章梫字一山,浙江海宁人。官左丞。著有《康熙政要》、《景庙实录》、《明遗民传》、《一山诗存》等。文存内容:卷一、卷二为经说,辑《先甲三日后甲三日》、《我之弗辟》等二
三十六卷。旧本题朱熹撰,实乃老学究所纂辑。该书参考了《朱子语类》、《朱子文集》、《四书大全》、《四书蒙引》、《四书存疑》、《四书浅说》、《四书翼注》等书籍,删并《朱子文集》、《朱子语类》,辑成此书。宋
二十卷。清黄式三撰。式三字薇香,定海人。此书前列何晏《集解》、朱子《集论》,后加案语,以别同异、明是非,仿王鸣盛《尚书后案》之例,名《论语后案》。式三之学,不立门户。以为《论语》之书,经汉宋大儒注释,
一卷。元陈泰撰。泰字志同,别号所安。长沙茶陵(今属湖南)人。生卒年不详。延祐二年(1315)进士。除龙泉县主簿。其曾孙朴辑其遗稿,编成此集。明成化中,其来孙铨等重刊。内“七言歌行居十之七八,大致气格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