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卷。《外集》一卷。元陈基(1314-1370)撰。基字敬初。临海(今属浙江)人。至正中,以荐授经筵检讨。曾为人起草谏章,几乎获罪。张士诚据平江(今属江苏),引为学士。书檄多出其手。明初受太祖召预
一卷。北宋末南宋初汪若海(1101-1161)撰。汪若海字东叟,一说号东叟,歙州(今安徽歙县)人。靖康元年(1126)为太学生,金人攻扰,应诏上书,擢高等。二帝北迁、高宗即位,迁江南经制使,监登闻检院
四卷。晋孔氏撰。不知何许人。《隋书·经籍志》史部杂传类著录,作《志怪》,四卷,注孔氏撰。《旧唐志》同。《新唐志》入丙部小说家类。此书多记鬼怪异事,其中也有不涉及怪异色彩的内容,如写钟会与其从舅荀济北用
一卷。清李光地(详见《大学古本私记》)撰。光地著有《中庸余论》、《中庸章段》。是书刊于道光五年(1825)。其玄孙李维迪于跋中说,从售书者中检查是书为先公手迹,又书中有两处与先公著书相同,故认定是先公
二卷,附录二卷。明危素(1303-1372)撰。危素,字太朴,金溪(今属江西)人。元末明初文学家。元至正(1341-1368)中官至礼部尚书,参知政事,翰林学士承旨。入明为翰林侍讲学士。晚年谪居和州。
四卷。明何良臣撰。良臣字际明,又字惟圣,浙江余姚人(余姚明清属绍兴府,故《四库提要》又谓之会稽人)。生卒年不详,据此书前后序及跋皆题万历己丑、辛卯年(万历十七、十九年即1589年、1591年),可知其
一卷;京兆奏议一卷;附曲徙录一卷。清杨素蕴撰。杨素蕴字筠湄,一字退庵,宜君(今属陕西宜君县)人。顺治进士,曾任东明知县,后授御史之职,为人亢直敢言,前后上章十几次,皆切中时弊。因疏劾吴三桂,而遭降职。
二百卷。明柯维骐撰。柯维骐字奇纯,莆田(今属福建)人。嘉靖癸未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未任事而归。在家隐居三十年,乃写成此书。计本纪十四卷、志四十卷、表四卷,列传一百四十二卷。纠谬补遗,亦颇有所考订。但
二卷,附古器总说 一卷。明胡文焕(详见《文会堂琴谱》)编。是书主要记载古代器具。书中对每一古器各绘一图,先绘博古图或考古图,次绘《欣赏编》中之图。《欣赏编》中之图,是抄袭《说郛》中所载的《古玉图》。《
二卷。明屠本畯(详见(《闽中海错疏》)撰。是书杂论茗事。第一卷分溯源、得地、乘时、揆制、藏茗、品泉、候火、定汤八章进行论述。第二卷分点瀹、辨器、申忌、防滥、戒淆、相宜、衡鉴、元赏八章进行论述。每章大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