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山事录
八卷。清吴肃公(详见《诗问》)、杜名齐合撰。记述明末沈寿民事迹。沈寿民字眉生,宣城人。崇祯中巡抚张国维荐之于朝。曾上疏弹劾杨嗣昌夺情误国、熊文灿不能制敌之罪。后归隐姑山。吴肃公、杜名齐皆其门人,乃作此书,以记其事。内容包括沈寿民弹劾杨、熊二疏;巡按荐举书及沈寿民答荐辟书;与友人往来书启等。《四库全书》列于存目。
八卷。清吴肃公(详见《诗问》)、杜名齐合撰。记述明末沈寿民事迹。沈寿民字眉生,宣城人。崇祯中巡抚张国维荐之于朝。曾上疏弹劾杨嗣昌夺情误国、熊文灿不能制敌之罪。后归隐姑山。吴肃公、杜名齐皆其门人,乃作此书,以记其事。内容包括沈寿民弹劾杨、熊二疏;巡按荐举书及沈寿民答荐辟书;与友人往来书启等。《四库全书》列于存目。
三十九卷。明张邦奇(1484-1544)撰。邦奇,字常甫,号甬川,别号兀涯。鄞县(浙江宁波)人。十五岁作《易解》及《释国语》。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邦奇性孝友,其母年已九十余岁
十四卷。明刘黄裳(1529-1595)撰。黄裳,字玄子,光州(河南黄川)人,重庆守刘绘之子。黄裳工诗善文,且熟知兵事。万历十四年(1596)进士,授刑部主事,迁兵部员外郎。倭犯朝鲜,以知兵见推,赞画宋
四十一卷。清庄存与(1719-1788)撰。庄存与字方耕,号养恬,武进(今属江苏)人。乾隆十五年(1745年)成一甲第二名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四迁内阁学士,官至礼部左侍郎。为官清廉。乾隆二十一年(17
一卷。宋俞琰(详见《周易集说》)撰。俞琰所著之书,多阐明玄学。此书专言外丹炉火之事,强调为之者未必成,而致祸者十之八九。历引古今事迹及前人议论作为鉴戒。自序称“兵后槁,不复存,姑举其略”。《四库提要》
二卷。清李滋然(生卒年不详)撰。滋然字命三,号树斋,长寿(今属四川)人。光绪十五年(1889)进士,官广东知县。《仓颉辑补斠证》为吴县王仁俊所撰,是在孙星衍,任大椿、马国翰、陶方琦诸家所辑的基础上,搜
八卷。宋王安礼(1034-1095)撰。王安礼,字和甫,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王安石之弟。嘉祐六年(1061)进士。历官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尚书左丞。迁资政殿学士,知太原府。王安礼政治上反对王安石
见《针灸甲乙经》。
清珠克登纂。珠克登字华亭。十三岁时,随父亲前往塔尔巴哈台领队大臣任,道光二十一年(1841),珠克登任肃州镇。珠克登久寓边陲,较为了解那里的情况。此书多道光间抄本。全书不分卷,首记各地官制及兵丁之数,
六卷。孙雄撰。孙雄(1867-1935)字师郑,江苏常熟人。光绪进士,曾任翰林院庶吉士、吏部主事。1903年袁世凯任其为北洋学生监督。1909年张之洞在北京设京师分科大学,任文学科长。辛亥革命后,从事
六卷。汉扬雄(前53-18)撰。扬雄,字子云,名扬雄或作扬雄。蜀郡成都(今属四川)人。其生平详见《方言》条。著有《琴清英》、《训纂篇》、《方言佚文》、《扬子法言》等。据《汉书·艺文志》、《隋书·经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