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四库百科>寄簃文存

寄簃文存

八卷。清沈家本(1840-1913)撰。沈家本,字子惇,别号寄惇,吴兴(今浙江湖州)人。清法学家。光绪九年进士,历任天津知府,刑部左侍郎、法部右侍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任修订法律大臣、资政院副总裁。在职期间,整理考订中国古代法律资料;研读西方法律,成为当时中国积极引进资本主义法律的代表人物。清末颁行的《大清新律草案》及《大清现行刑律》即由他起草,还主持编制了《民事、刑事诉讼法》、《法院编制法》及民法、商法等。其著作编为《沈寄簃先生遗著》甲、乙两编及未刻书目《读律校勘记》等,另编有《沈碧楼全书》十二种。《寄簃文存》亦为法律之编,共为八卷:卷一为折、议、说,有《虚拟死罪改为流徒折》、《变通行刑旧制议》等;卷二为律目考;卷三为充军考;卷四为序,有《读例存疑序》、《裁判访问录序》、《政法类典序》等;卷五论故杀;卷六为论、书后、答,有《论诬指》、《论诬证》、《论附加刑》、《论没收》等;卷七为跋,有《万历大明律跋》、《广汇全书跋》;卷八为妇女离异律例偶笺。《寄簃文存》有宣统元年(1909年)铅字排印本。

猜你喜欢

  • 王节悯公遗集

    二卷。《附录》一卷。明王道焜(约1628年前后在世)撰,王道焜,字昭平,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生卒年不详。天启元年(1621年)举于乡,后迁南雄同知,因知光泽县时境内安定,有政声,后死于战乱。乾隆四十

  • 寻乐编

    一卷。明毛元淳(生卒年不详)撰。毛元淳,字还朴,一字婴中,松阳(今浙江省遂昌县)人。崇祯六年(1633)贡生。此书是毛元淳所撰之语录。自序中说:“慕周茂叔寻孔、颜乐处,遇会心辄便记录,故以寻乐名编。”

  • 读易日札

    无卷数。清茹敦和撰。此书是作者平日读易所得札记,故书凡数万言,既无卷数,亦无先后次序、册数。名曰日札即为随便自记之手札。此书内容比较庞杂,然亦有诸多可取之处,如谓离有征伐象,明夷之九三曰南狩,得其大首

  • 春秋图说便考

    二卷。清吴凤来撰。详见《春秋集义》条。

  • 五台县新志

    四卷,首一卷。清徐继畲纂修,孙汝明、王步墀续修,杨笃续纂。徐继畲,字松龛,邑人,同治时为闽省巡抚。孙汝明字朗山,河北大兴县(今北京市大兴县)人,出身进士,光绪三年(1877)任五台县知县。王步墀,江西

  • 四本堂座右编

    二十四卷。清朱潮远(生卒年不详)编。朱潮远字卓月,扬州人,自称朱子之后。《四本堂座右编》是朱潮远的一部杂纂之作,此书写成于康熙三年(1664)。内容分四门,其一记述起家,其二记述治家,其三记述齐家,其

  • 袁文笺正

    十六卷。《补注》一卷。清袁枚(1716-1798)撰。清石韫玉(1756-1837)笺。袁枚字子才,号简斋,又号随园,晚年自号仓山居士、随园老人。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清代诗人。乾隆初进士,改庶吉士。

  • 得一三五

    七卷。清姜中贞(生卒年不详)撰。姜中贞,会稽(今属浙江省)人。据此书卷末许尚质所作《中贞小传》,称姜中贞曾遇紫清真人白玉蟾,因而得仙术。姜中贞撰《得一三五》一书,是为阐明修炼之旨。书中注解《阴符经》、

  • 石鼓文五种

    五卷。不著编辑者姓名。按石鼓文为唐初在天兴三畤原出土之十块鼓形石,上有籀文所刻四言诗,每块十首为一组,发现时已残缺不全。一般认为是叙述畋猎游乐生活之猎碣,而对其刻石年代则众说纷纭。唐后历代都有拓印、翻

  • 著

    俟我于著乎而,充耳以素乎而,尚之以琼华乎而。俟我于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琼莹乎而。俟我于堂乎而,充耳以黄乎而,尚之以琼英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