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微
一卷。清刘光縢撰。本书所解释的只有《西伯戡黎》、《牧誓》、《洪范》、《金縢》、《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等几篇,颇多新见,其中尤以解《金縢》为新,认为“武王知周公之圣,荐之于天祖,而天祖已默许之,故此周公由三王以请命于天,以为天下初定,须有神武之君,临于其上,方能镇慑无事,非己之仁柔所能胜任也。”此说与《逸周书》中武王有疾,以位让周公事可以互相参证。此书又云史言成王少,少不必在襁褓,至为确当。本书有烟霞草堂遗书本,刊行于民国十三年(1924年)。
一卷。清刘光縢撰。本书所解释的只有《西伯戡黎》、《牧誓》、《洪范》、《金縢》、《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等几篇,颇多新见,其中尤以解《金縢》为新,认为“武王知周公之圣,荐之于天祖,而天祖已默许之,故此周公由三王以请命于天,以为天下初定,须有神武之君,临于其上,方能镇慑无事,非己之仁柔所能胜任也。”此说与《逸周书》中武王有疾,以位让周公事可以互相参证。此书又云史言成王少,少不必在襁褓,至为确当。本书有烟霞草堂遗书本,刊行于民国十三年(1924年)。
十卷。撰人不详。书中有大德五年(1301)吴郡徐元瑞《吏学指南序》,“圣朝”字俱跳行,《永乐大典》多引用,《四库全书总目·杂家类存目》据此断为元人书无疑。黄虞稷《千顷堂书目》疑为熊宗立(生卒年不详)撰
四十卷。明吴一鹏(1460-1542)撰。吴一鹏,字南夫,号白楼,长洲(今江苏苏州市)人。明弘治六年(1493)进士,选庶吉士,累擢礼部左侍郎,进尚书,出为南京吏部尚书,致仕,谥文端。一鹏为官力争大礼
见《贞观公私画史》。
一卷。著者不详。该书记吴三佳、尚可喜诸藩事迹,惟书中所记有极不切实处,且脱误甚多。现有《荆驼逸史》本、《明季裨汇编》本、《扬州十日记》合刻本,而以前本讹字较少。
一卷。唐李邕书,清康熙敕刻。李邕(678-747),字泰和,扬州江都(今属江苏)人。历官郡守、北海太守等,人称“李北海”,有《李北海集》(明人辑)。李邕工文善书,尤擅行楷写碑,笔力沉雄,自成一家,是唐
一卷。图理琛撰。图理琛(1667-1740),清满洲正黄旗人。阿额觉罗氏。由例监选取翻译,后考授内阁中书,从优升侍读。康熙五十一年(1712)奉命出使土尔扈特。五月二十日自京师起程,出张家口,至蒙古满
三十三卷。唐孔颖达(574-648)撰。颖达字仲达,冀州衡水(今河北衡水)人,著名经学家。有《周易正义》十四卷,已著录。《毛诗正义》版本很多,明代以后以阮元《十三经注疏》本为最佳。而《宋椠本毛诗正义残
二卷。宋陶谷(?-970)撰。陶谷字秀实,邠州新平(今陕西彬县)人,本唐彦谦之孙,避晋讳,改陶氏。历仕晋、汉、周,入宋官户部尚书。此书为杂录,凡天文、地理、花木、饮食、器物等分为三十七门,共六百十八事
十卷。清梁园棣修,郑之侨、赵彦俞纂。梁园棣,字友华,山西灵石县人。举人,道光二十六年(1846)、二十八年、三十年三任兴化知县,咸丰二年调任江都县。郑之侨,江苏吴县人。举人,道光二十五年任兴化县教谕。
二十一卷。清方瑍撰。瑍字宇徽,一字茞吾,武宁(今江西武宁县)人。是书记载、考释《诗经》中的各种名物制度,计分为天、岁时、地、人、官制、祭祀、礼制、艺事、饮食、宫室、冠服、器、金玉、鸟、兽、虫、鱼、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