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1840-1913),字子焜,号寄簃,浙江吴兴(今湖州市)人。光绪进士,官至山西按察使、修订法律大臣等。清末,朝廷内外议论更改官制之风颇为强烈,沈家本就是为了适应这种形势而著
二卷。清黄模(详见《夏小正分笺》)撰。是书前后无序跋,《斋丛书》未刻。大致上《分笺》为正义,此为别义;《分笺》诠释全文,此则载有异义者,两者绝不相涉。如《分笺》斗柄悬在下,此则以前传盖记时也云之;《分
一卷。宋赵起撰。赵起字得君,自称河汾散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种太尉即种谔,种世衡次子,曾任龙骧四卫指挥使知延州。与兄古、弟诊号称“关中三种”。所云“太尉”,乃唐末五代以来对武人的尊称。书中所记种谔事
八卷。清代陈其元(生卒年不详)撰。陈其元字子庄,官至江苏道元。此书以杂记掌故、旧事、考订史事、典制等为主要内容,其中记载的前人佚事及清代掌故有一定参考价值,另外书中还涉及了一些古书版本评议、官制评议等
六卷。明吴继仕撰。继仕字公信,一字信甫,号苍舒子,徽州休宁(今安徽休宁县)人。书室名熙春堂。精音律。尚著《七经图》。卷首有焦竑序及自序,自序云:“天地有阴阳、有风气、有时令、有温热凉寒,则声有平上去入
十卷。不著撰人名氏。《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疑其为明末人所作。考辨各代盐法之沿革演变,时间下限为明崇祯初年。无序目,先总论,后按地域分述,包括两淮、两浙、长庐、山东、福建、河东(黄河以东,即今河北、河南境
见《异林》。
十二卷。清尹耕云撰。尹耘云生卒年不详,字瞻甫,号杏农,江苏睢宁人,后迁桃源。道光三十年(1850)进士,任礼部主事,后任河南河陕汝道。捻军起义后,河南巡抚李鹤年组建毅军和嵩武军共两万余人,和捻军作战。
十三卷。明陈宜(约1456前后在世)撰。陈宜字公宜,号静轩,泰和(今江西泰和县)人。明正统七年(1442)进士,由工科给事中历官至兵部侍郎。据明路璧所作《陈宜小传》中称宜“有《金台集》、《金陵集》、《
五种,五卷。清叶书编。叶书字伯丹,浙江临海人。丛书收临海人著作五种:宋林芳《田间书》一卷、宋潘音《读书录存遗》一卷、清叶舟《梅溪先生劝学质言》一卷、《山窗觉梦节要》一卷、明陈宏《竹窗存稿》一卷。其中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