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编者不详。该书记温绍原事迹。绍原字北屏,湖北江夏人,入资为淮南盐大使,代理六合令,督练勇杀敌,坚守六合,后城破殉节。该书即记述温氏殉职及与太平天国军作战时事。现有光绪活字印本。
八卷。明郑若庸(约1535前后在世)撰。郑若庸,字中伯,号虚舟。江苏昆山人。生卒年不详。年十六为诸生,以任侠不羁被斥,隐于支硎山,后为赵王厚煜所聘,为之著书。著有《蛣蜣集》、《北游漫稿》、《美隽》等。
三卷。清程瑶田(1725-1814年)撰。程瑶田字易田、一字易畴,号让堂,安徽歙县人,清代经学家,曾任江苏嘉定(今属上海市)教谕。程瑶田为江永弟子、戴震同学,治学长于旁搜曲证,不为经传注疏所束缚。主要
四卷。明董炳(生卒年不详)撰。董炳字文化,号怀鹤,泗州(今江苏宿迁东南)人。董氏继承家传秘方,分类编撰而成此书。因当时淮水泛滥,董氏避居楼上以成是书,故以“避水”为名。此书成于嘉靖四十五年(1566)
四卷。明黄润玉(详见《四明文献录》条)撰。此书由黄润玉之孙黄溥辑录而成,内容均为其平日言论,共四卷,分四十类。其中间有新意,但舛误者也不少。如引礼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则世世祖是人,遂谓宋太祖当居始祖庙
十二卷。明吴仁度(?-1625?)撰。吴仁度,字君重,江西金溪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官至工部侍郎。著有《吴继疏集》。其集初刻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该本为其六世从孙吴廷相所重编。凡《
六卷。明余象斗(详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编。公案小说集。书分六类:人命、奸情、盗贼、诈伪、争占、雪冤,计五十九则。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
十四卷,首一卷。清曹膏、唐宇霖修,陈琦纂。曹膏,乾隆年间任奉化县知县。奉县自唐开元,以鄞县称为奉县,唐开元以前都称鄞县。此志为乾隆三十八年(1773)刻本。全书十四卷首一卷,卷首为序、凡例、图、姓氏。
二卷。清代马国翰辑。据《汉书·艺文志》载,原有《齐后氏故》二十卷,《齐孙氏故》二十七卷,《齐后氏传》二十九卷,《齐杂记》十八卷。《汉志》、应劭均称后苍作齐诗,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徐天麟《西汉会要
三卷。明李经伦撰。李经伦事详《礼经类编》。此书分上、中、下三卷,上卷共十章,一为“稽中”,二为“原明”,三为“稽圣经”,四为“原敬”,五为“慎致知之要”,六为“原内外动静之合一”,七为“原诚意”,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