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置志
四卷。清宋伯鲁纂。宋伯鲁字芝田,陕西醴泉人。《新疆建置志》光绪三十三年(1907)刻本。全书四卷,分总论、沿革与行政区划,继分别叙述道、府、州、县的沿革。此志史料详实,叙事详略有据。其尚有民国二年(1913)海棠仙馆铅印本和民国二十三年(1934)陕西通志馆铅印《关中丛书》本。
四卷。清宋伯鲁纂。宋伯鲁字芝田,陕西醴泉人。《新疆建置志》光绪三十三年(1907)刻本。全书四卷,分总论、沿革与行政区划,继分别叙述道、府、州、县的沿革。此志史料详实,叙事详略有据。其尚有民国二年(1913)海棠仙馆铅印本和民国二十三年(1934)陕西通志馆铅印《关中丛书》本。
二十四卷。《续》十卷。清袁枚(1716-1797)撰。袁枚字子才,号简斋,别号随园老人。钱塘(今浙江杭州)人。诗论家。乾隆年间进士,历知溧水、江浦、沐阳、江宁等县,后辞官定居江宁(今江苏南京),于南京
二十卷。清李元撰。李元(?-1816)字太初,号浑斋,京山(今湖北京山县)人。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举人。尚著《声韵谱》、《春秋郡国考》、《五礼撮要》、《易学集解》等,所著仅《音切谱》、《声韵谱》
一卷。清杨锡观撰。参见《六书辨通》。是书系考辨八分书体之作。关于八分,历代众说纷纭,言人人殊。杨氏辨之曰:“八分即汉隶,今楷之别名尔。”“汉之隶皆可谓分,其从篆体者,即八分是篆二分是隶也;其与正楷无异
三卷。明詹事讲撰。詹事讲,字明甫,别号养贞,江西乐安人。生卒不详。万历五年(1577)进士。官至北直隶提学御史。此集原为文三卷、诗四卷。但诗集散佚,仅存文集三卷。初刻于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后
四卷。清朱轼(1665-1736)撰。轼字若瞻,一字可亭,谥号文端。江西高安人。康熙三十三年(1694)进士,累官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与怡贤亲王共治畿辅营田水利,蓄泄得宜,溉田六千顷。著有《易春
一卷。清李锐撰。锐字尚之,江苏元和(今苏州)人。清张惠言撰述《易例》,博综群书,而于虞氏之义例独略。李氏专述虞氏义例,凡一卷。其为例十八,计日月为易第一、日月在天成八卦第二、乾第三、消息第四、临观否泰
无卷数。明朱朝瑛撰。朝瑛字美之,号康流,又号罍庵,浙江海宁人。崇祯十三年(1640)进士。官旌德县知县,入清不仕。其易学出自黄道周,此书也间或引用黄道周的话。但持论又与黄道周不同。言象数不主邵子之说。
一卷。清丁幼娴(生卒年不详)撰。丁幼娴,字静芬,江西德化人,文安知县丁符九之女,湖北巡检汪东源之妻。清代诗人。此书同治十三年(1874)刊入嫏嬛别馆《国朝闺阁诗钞续编》之中。共收诗三十首。
即《靖康要录》。
三卷。清褚寅亮(1715-1790)撰。寅亮字搢升,号鹤侣,长洲(今江苏长洲)人,乾隆十六年(1751)赐举人,官至刑部员外郎。书首有王鸣盛序大抵称,治《仪礼》之人极少,盛传于世者只有敖继公之书。而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