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卷。明徐献忠(1493-1569)编。徐献忠字伯臣,华亭(今上海松江)人。嘉靖四年(1525)中举。是书因杨慎《五言律祖》而广之,取南北朝人五言诗以明唐律所自出。但以齐、梁、陈、北齐、周、隋谓之六朝
八卷,首一卷。清王康修,臧岳纂。王康,北京市大兴县人,雍正五年(1727)进士。乾隆六年(1741)任淄川县知县。臧岳,濮州人,康熙四十七年(1708)举人,雍正八年任邑县教谕。王康掌淄川二年后,谋续
一卷。此书题满洲长庚,盖即纂辑之人。其人生卒、籍贯、事迹均不详。书无序例,先立题目,然后引群经释题,再引众说来释经。题目有“五教”、“三物八刑中和“教学之法”、“考校之法”、“乡官书考之法”、“宾兴”
十六卷。清顾汧(1646-1712)撰。顾汧字伊在,号芝岩,北京大兴人。幼勤学能文,康熙十二年(1673)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累官礼部右侍郎、河南巡抚等职。后因事落职,又起用为礼部侍郎,再降为大理
二十卷 清邵长蘅(1637-1704)辑。邵长蘅字子湘,别号青门山人,武进(今属江苏)人。长蘅性颖悟,束发能诗;弱冠既以古文辞名。客游京师,与施闰章、汪琬、陈维崧、朱彝尊等交往甚密,时相唱和。应顺天乡
十卷。清杨文源(生卒年不详)撰。杨文源长泰(今福建汀漳)人。此书以《仪礼》、《周礼》、《礼记》之文,割裂编次成书。分律吕、封建、井田、学校、祭祀五门。每门之中又各立若干子目。其名曰“根黄”者,取黄钟为
一卷。清赵良澍撰。良澍字肃徵,号肖岩,安徽泾县人,乾隆进士,官至内阁中书。著有《读易经》、《读诗经》、《读礼》、《读春秋》及《肖岩文抄》等。其言易,以宋儒为宗,敷陈义理而不及象数,与汉魏易注不尝涉列。
一卷。廖树蘅(生卒年未详)撰。、事迹见《珠宗草庐诗钞》。此其文集,文颇平实,无轻佻环薄之习,是其所长。惟于文律不甚讲求,故语句颇有疵漏。如《游衡山记》云:“汉唐勋戚多陪陵,高冢祁连,与国无极。”按:祁
十九卷。清任兆麟(详见《有竹居集》)辑。是书收《夏小正补注》四卷、《石鼓文集释》一卷、《尸子》三卷附录一卷(任兆麟校定补遗)、《四民月令》一卷(汉崔实撰,任兆麟辑)、《襄阳耆旧记》三卷(晋习凿齿撰,任
一百一十四卷。清朝吴任臣撰。吴任臣(?-1689),字志伊,清浙江仁和(今杭州)人,精通天文、乐律。康熙己未(1679年)召试博学鸿词科试,列二等,授翰林院检讨。曾参与纂修《明史》,撰《官历志》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