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卷。原题布希理哈撰,英国傅兰雅口译,金匮华衡芳笔述。希理哈始末不详。傅兰雅(1839-1928)为英国传教士。咸丰十一年(1861)被英国圣公会派至香港担任圣保罗书院校长。同治二年(1863)被清
十卷。清黄凯钧(1751-?)撰。黄凯钧字南薰,号退庵,浙江嘉善人。他出身农家,父曾请师教他科举八股之文,但他性不近帖,弃举业而不废读书,尤好为诗。父夭亡后,家事系身,却仍常吟不辍,唯所作可存者无几;
①八卷。清全禄修,张金式纂。全禄字廉斋,满洲正红旗人,举人出身,咸丰六年(1856)任开原知县。张式金,邑人。《开原县志》,创修于康熙十七年(1678)知县刘超凡,再修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知县明
十卷。清沈元沧(1666-1733)撰。沈元沧,字麟洲,号东隅。仁和(今浙江杭州)人。康熙四十四年(1705)、五十六年(1717),两举副贡生。官至广东文昌县知县。本编分六集:《康瓠集》、《灌畦集》
四卷。彭颐(生卒年不详)撰。颐字观吉,清江南山阳县(今江苏怀安)人。书首有《自序》谓“国家取士于四子书命题者三,经义命题者四。(此乾隆五十二年以前未改《五经》各出一题之制。)是经义与四子书并重,未始稍
六十卷。雍正九年(1731)世宗宪皇帝(即雍正皇帝)(1723-1735)编,乾隆六年(1741),乾隆皇帝亲自为此书写了序文刊布。此书分为三十二类,共有一千九百条则。从篇帙上看,为清朝各皇帝圣训之首
一百六十卷。清钱仪吉(1783-1850)撰。仪吉字蔼人,一字定庐,号衎石,又号星湖,浙江嘉兴人。嘉庆十三年(1808年)进士,官至给事中。该书记清代王侯将相百官及硕儒才彦之士,起自天命纪元,迄嘉庆朝
一卷。清张汝霖(详见《学诗毛郑异同签》)撰。汝霖著有《毛郑异同签》二十二卷,附《诗说》一卷,曾以活字印行,而流布甚希,不见著录。陶福履见其残本,《诗说》一卷尚完整无缺,因即为之作序刊行。书中收《周召分
四十八卷。清鄂尔泰等奉旨撰。1748年钦定《三礼义疏》第二部。此书诠释七例:“正义”、“辨正”、“通论”、“余论”、“存疑”、“存异”、“总论”,与《钦定周官义疏》同。分经文四十卷,冠以《纲领》、《释
八卷。明傅振商编。傅振商字君雨,河南汝阳人。万历进士,选庶吉士,改御史。按畿南,累迁右副都御史,迁南京兵部右侍郎,崇祯时进兵部尚书。卒谥庄毅。撰著有《杜诗分类》、《四家诗选》、《古论元箸》、《缉玉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