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律例
四十六卷。法国A,Billequin译。Billequin有《化学指南》。是书于清光绪六年(1880)译作完毕,共有刑名定范四卷,刑律四卷,园林则律二卷,贸易定律六卷,民律二十四卷,民律指掌六卷。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但译文多有舛错,是为可惜。有同文馆本。
四十六卷。法国A,Billequin译。Billequin有《化学指南》。是书于清光绪六年(1880)译作完毕,共有刑名定范四卷,刑律四卷,园林则律二卷,贸易定律六卷,民律二十四卷,民律指掌六卷。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但译文多有舛错,是为可惜。有同文馆本。
一卷。明末朱之瑜(生卒年不详)撰。之瑜字鲁玙,浙江余姚人,明季诸生。该书记作者抵安南后,为安南官吏百般恐吓而不屈,后几遭不测,终以忠愤义烈之故,安南君臣为之敬服等。现有《舜水遗书》本。
一卷。清费锡璜(生卒年不详)撰。锡璜,字滋衡,江苏吴江(今苏州市)人。其自署称成都,盖因其父燕峰山人费密知成都避乱流寓吴地,故费锡璜犹署其故里。原来,费锡璜与沈用济合撰《汉诗说》十卷,依冯惟讷《诗纪》
见《眼科龙木论》。
二卷。清施彦士(详见《孟子外书集证》)撰。是书详于事迹,如江永《群经补义》,以孟子与子思年不相接,《孔丛子》有孟子、子思问答,语不足信。篇中据《外书·性善辨第一》“孟子曰:鲁有圣人曰孔子,曾子学于孔子
①八卷。明栗永禄纂修。栗永禄,字建斋,山西长治人,进士,明嘉靖二十六年(1546)来任寿州知州。栗永禄来守是州,即有志于州志之纂辑。逾年政事稍暇,与州人共议,设局重修,越二年而志稿成。会栗永禄以迁调他
一卷。清汪宗沂撰。汪宗沂字仲伊,号弢庐,安徽歙县人。光绪六年进士,签分山西知县,告病不就,屡主安徽敬敷、芜湖、中江、紫阳各书院。是书首有自序,认为孔子作孝经见于《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注疏序云夫子说孝
一卷。英国傅兰雅(详见《化学卫生论》)译。此书为有关生理学说旧译本中较早的一部。原刻于《格致须知》三集中。旧刻多已失佚。此本为瑞思义校印本。全书共六章,分别论述全身骨骼、全体诸肌、消化诸部、全身血脉、
二卷。清江永(1681-1762)撰。江永字慎修,安徽婺源(今属江西)人。一生著录甚多,有《周礼疑义举要》等书。是书上卷首论蔡元定的律书,次论五声、黄钟之宫、黄钟之长、黄钟之积、十二律、三分损益、二变
二十卷。清李祖惠撰。祖惠本姓沈,字屺望,嘉兴(今浙江嘉兴)人,生卒年不详。乾隆十七年(1752)进士,官至高安县知县。此书旨在推求朱子《四书章句集注》之奥义。
一〇七卷。清李锴撰。李锴字铁君,镶白旗汉军,自署襄平,即盛京辽阳州地人,大概为其祖籍所在。康熙中,邹平人马骕作《绎史》,采摭百家杂说,上起鸿荒,下迄秦代,仿袁枢纪事本末之体,各立标题以类编次,凡所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