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卷。清沈家本(1840-1913)辑。沈家本,字子惇,号寄簃,归安(今浙江湖州)人,清光绪进士。家本曾先后任清代天津知府、保定知府、刑部左侍郎、法部右侍郎、大理院正卿等要职。家本在刑部曾专治法学
八卷。不著撰人姓名。据书中所述,可知乃明崇祯时太常寺官属所辑也。本书主要记述明代太常寺之建制、设官、职掌,以及有关制度。资料来源,主要是太常寺的档案材料。其中对祭祀、典礼之制记载甚详,所述沿革损益之由
一百卷。清爱新觉罗·福临(见《御注孝经》)和爱新觉罗·玄烨(见《日讲易经解义》)等御定。是书为顺治十三年(1656)奉敕所修,至康熙二十一年(1682)告成。圣祖亲为鉴定,并为之作序,然后颁行。是书体
二卷。清何梦瑶(生卒年不详)撰。梦瑶字报之,南海(今属广东)人,雍正庚辰(1730)年进士。是书将康熙御撰的《律吕正义》抄录作上下二卷,又以所作的《蔡氏律吕新书训释》和曹庭栋的《琴学纂要》附入下卷。只
八卷。清那清安撰。那清安字慎修,号竹汀。姓叶赫那喇氏,满洲正白旗人。嘉庆十年(1805)乙丑科三甲第二十一名进士,授户部主事,洊陛詹事府詹事,内阁学士,副都统,翰林院掌院学士,礼部、刑部、工部侍郎,都
一卷。不著撰人。约为嘉约翰口述之书。卷首有图说,其次为正文,包括审症等五十三条。内容包括眼科内外各症。为论述西医眼科之学说的最早译本。有博济医局本。
四卷。明李黼(生卒年不详)撰。李黼无锡人。本书采古代经史中有关制度的部分,以《周礼》、《礼记》、《春秋》、《左传》、《国语》中凡属先王之法类编于前。以《史记》,《汉书》以下凡属后世之法类编于后。统为七
十卷。《附录》一卷。明乌斯道(约1367前后在世)撰。乌斯道,字继喜,浙江慈溪人,生卒年不详。洪武初,以荐起知石龙(今象州)县,后调江西永新。因坐事谪戍安徽定远,寻放还。著有《秋吟稿》、《春草斋集》。
四卷。明陈继儒(1558-1639)编。陈继儒字仲醇,号眉公,华亭(今上海松江)人。著名文学家、书画家、出版家。《明史》本传称其“幼颖异,能文章”,“又博闻强识”。隐居昆山,后筑室东佘山,屡召不受,杜
① 十二卷。明曹学佺(1574-1646)撰。学佺字能始,号石仓,又号泽雁。侯官(今福建闽侯)人。万历二十三年(1595)进士,官至四川按察使,因著《野史纪略》罢官。后为南明朱聿键礼部尚书,聿键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