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北易钞
十二卷。清黄叔琳撰。黄叔琳字昆圃,大兴人。康熙三十年(1691)进士,官至詹事府詹事。乾隆十六年(1751)被赐予吏部侍郎。该编采用注疏本,以程《传》及《本义》为主,同时也杂采诸家之说加入其中。其中以朱墨校正商榷之处较多,可能是未定稿。《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十二卷。清黄叔琳撰。黄叔琳字昆圃,大兴人。康熙三十年(1691)进士,官至詹事府詹事。乾隆十六年(1751)被赐予吏部侍郎。该编采用注疏本,以程《传》及《本义》为主,同时也杂采诸家之说加入其中。其中以朱墨校正商榷之处较多,可能是未定稿。《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二十卷。《音学五书》之四,清顾炎武撰。这部书表面上是以古音正《唐韵》之讹,故称《唐韵正》;但实质是把本该载在《诗本音》里的许多证据拿出来另编了这部书,以免《诗本音》过于繁重,可以认为《唐韵正》是《诗本
五卷,清王夫之撰。作者生平及年代均见于前《读通鉴论》条。书中作者疑韩通,短李纲,诋苏轼,薄曾巩,不满于司马光,都是偏宕而非不易之论。至于对太祖、亿宗的评论有一些独到之言。论王安石变法因杂引群小而失败,
五卷。明卢楠(约1535年前后在世)撰。卢楠,字少楩,一字次楩,又字子木,浚县(今属河南省)人。生卒年不详。以赀为国学生,博闻强识,恃才傲物,忤县令,被诬论死,幸谢榛为之鸣冤,始得平反。著有《蠛蠓集》
二百二十五卷,欧阳修、宋祁撰。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年又号六一居士,吉州永丰(今属江西省)人,北宋著名的历史学家、金石考据家,又是著名的散文家、经学家。所谓“荻画学书”,即以
①十二卷。清刘桓修,杜灿然纂。刘桓,上谷人,进士出身,顺治十八年(1661)任泗水知县。杜灿然,邑人。刘桓宰泗水县,见旧志自明末纂修后,上距当时六十余年,天时人物变迁,赋役建置兴废,皆不能无记,乃博采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
八卷。明谢迁(1449-1531)撰。谢迁字于乔,号木斋,浙江余姚人。成化十一年(1475)进士第一,授修撰,官至户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谢迁在内阁之中与刘健同心辅政,秉节直谅,见事明敏,世人称之为贤
一卷。《燕香集》二卷。《燕香二集》二卷。清方观承(1698-1768)撰。方观承,字遐谷,号问亭,又号宜田,桐城(今安徽桐城)人。雍正十一年(1733)由监生荐授中书舍人,乾隆朝历任吏部郎中,直隶清河
二卷。清代程鸿诏(生卒年不详)撰。此书记载了作者游历鄂、蜀的见闻,还记述了有关诗话、药方等方面的内容,较为杂乱。其中药方很多是摘自清代学者陆以《冷庐杂识》一书中,另外此书中还有一些考证与考据,有较大参
四十八卷。《后集》五十卷。宋阮阅(详见《郴江百咏》)撰。此本为明宗室月窗道人所刊,前有郴阳李易序。分为前后两集,前集为圣制、忠义、讽谕等四十五门;后集为圣制、赓歌、御燕等六十一门。按类汇集有关资料,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