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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审度

四卷。彭颐(生卒年不详)撰。颐字观吉,清江南山阳县(今江苏怀安)人。书首有《自序》谓“国家取士于四子书命题者三,经义命题者四。(此乾隆五十二年以前未改《五经》各出一题之制。)是经义与四子书并重,未始稍为轩轾。然《大易》、《尚书》、《毛诗》、《左氏》之学,莫不意有专归,旨无旁出。独至《戴记》一经,为卷四十九,为文九万有奇,其中精者为理学名儒之所不及参,核(“赅”)者为博雅君子之所不及辨,巨者为朝庙燕享之所取裁,细者为饮食起居之所就范。讲义若无全书,非繁简失宜,则竞新背注。予曩有《题解》一刻,谬为海内所推许,然《题解》止供两闱揣摩,而科岁小试之题则蔑如。年来下榻湖湄,因复殚精毕力,谢绝一切,广搜吾乡秘书,遍辑行世诸刻,参酌同人考证,而僭为折衷,偶为诸先达所传视,咸曰‘子之纂,洵简矣该(“赅”)矣’。醵金鸠材,代为付梓。颜曰‘省度括于度之意’”。(末题“康熙壬子春正月山阳彭颐观吉氏题”。)次为凡例,文繁不录。此书编顺为:卷一自《曲礼》上篇至《月令》、《曾子问》(《曾子问》注缺);卷二自《文王世子》至《明堂位》、《丧服小记》》(《丧服小记》注缺);卷三自《大传》至《祭统》(《丧大记》注缺);卷四自《经解》至《丧服四制》(《中庸》、《大学》注《朱子章句》。《丧服》、《问丧》、《服问》、《间传》、《三年问》、《丧服四制》皆注缺)。此书专为应试而作,故《丧服小记》诸篇,皆不录。只《丧服》、《丧礼》,为《礼记》大端,应试既以《礼记》命题,自宜士子研究《丧服》等。竟因忌讳,涉《丧服》、《丧礼》皆不敢及,因此为应举业而解诂《礼记》之书,皆于《曾子问》诸篇,多视为禁书。此为在上者之责,未可以咎纂者。此书揣摩阅卷者之心理无所不至,《曲礼》“毋不敬”,即引《论语》“修己以敬”,以求合乎《论语》而不引《孔疏》此一节“明人君立治之本”;但《论语》“修己以安百姓”,与此一节“言安民”,若合符契。以“尧舜其犹病”诸证之,则知“修己以敬”,亦为人君而言。此书不但节去《曾子问》诸篇,即《曲礼》各篇经文节删也不少,如《曲礼》上,“疑事毋质,直而勿有”下,删“坐如尸立如齐”二句。“礼不下庶人”,删“刑不上大夫”二句。“各司其局”下,删“父之仇至牲死则埋之”各节(他可类推不备录)。大凡字面涉及“死丧”者,必节去。但用郑注者亦多,如“其次务施报”,讲章言“礼至三王而备施报”,即本郑注。其他如《檀弓》、《杂记》诸篇,亦只录不涉《丧服》、《丧礼》篇目。此书用套板,红黑相间排印。《凡例》谓“行密字细,若不用点画清出,则头目不清,万不宜有所删节,自无可为原”。此外,如《礼运》诸篇,后儒所疑者,此皆毕列,亦为应试命题而设。全书皆分节点句,意取便初学讲读,本未可厚非。此书康熙间有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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