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迁注
一卷。明张鸣凤撰。鸣凤字羽王,丰城(今属江西)人。生卒不详。嘉靖三十一年(1552)举人,官至桂林府通判。该书是其贬谪利州时,自京赴四川谪居地以及由谪居地回京途中所作,主要记载沿途所见之名胜古迹,于碑刻等皆详录全文,保存了许多珍贵的史料,颇能有助于考证。然因于路没有书面材料可资参考,书中所记许多皆其记忆之文,故又不免有所讹误。
一卷。明张鸣凤撰。鸣凤字羽王,丰城(今属江西)人。生卒不详。嘉靖三十一年(1552)举人,官至桂林府通判。该书是其贬谪利州时,自京赴四川谪居地以及由谪居地回京途中所作,主要记载沿途所见之名胜古迹,于碑刻等皆详录全文,保存了许多珍贵的史料,颇能有助于考证。然因于路没有书面材料可资参考,书中所记许多皆其记忆之文,故又不免有所讹误。
一卷。撰人不详。此书主要推原事物之始,杂引经史以论述其事。书中所述事物起源,多数可以参考,但也间有失误之处。如以太师始于吕望,考以《尚书》,商末箕子已先任过太师,非为周朝开始;又如开府仪同三司谓始于汉
一卷。明都穆(1459-1508)撰。都穆生平事迹见《壬午功臣爵赏录》条。该书是一部记地方情况的著作。正德八年(1513)都穆奉使册封庆藩寿阳王妃,从京师远至宁夏。于路记其途中情景,乃成是书。书中于灵
二十卷。明罗钦顺(1465-1547)撰。罗钦顺字允升,号整庵,江苏泰和人。弘治六年(1493)进士,授编修,迁南京国子司业,乞归养,刘瑾怒而夺职为民,刘瑾被诛后复起,官至南京吏部尚书,学者称整庵先生
十二卷。清刘琯撰。刘琯字献白,枣强人。先天说在《周易》之上别尊伏羲易,其传出自陈抟之手,自《参同契》以外,并没有授受的确证,所以邵子之学朱子以为是《易》外别传。自元朝以来,诸儒互有衍说,也一直在相互攻
二卷。明孙瑀(?-约1459)撰。孙瑀字,原贞,以字行,德兴(今江西德兴县)人。明永乐十三年(1415)进士,授礼部主事。正统初累擢河南右参政,居官清慎,有吏才。迁浙江左布政,正统末拜兵部左侍郎。景泰
十卷。宋黄彻(约1139前后在世)撰。黄彻,字常明。福建莆田人(《八闽通志》作邵武人)。生卒年不详。宣和六年(1124)进士,授辰州县丞,为官颇有政绩,后因忤权贵弃官,遂终于家。著有《溪诗话》。是集为
二十卷,首一卷,末一卷。张绍棠修,肖穆等纂。光绪二十七年(1901)重修,三十年刻印。张绍棠,光绪年间知句容县。肖穆,安徽省桐城人。此志首卷冠以序、凡例、图说;卷一为圣泽纪;卷二为建置大事纪、古迹;卷
三卷。不著撰人名氏,也不详时代。据苏州府志记载,陈景云,字少章,吴江县学生,长洲人,少年时跟何焯游,博通经史,长于考订。所著书共九种,其四为《三国志校误》,似即此书。《三国志辨误》一书纠正陈寿《三国志
一卷。清王筠撰。参见《说文句读》。此书本蒋和之《说文字原表》修订而成,并易“字原”为“部首”。王氏以“同条牵属,共理相贯,杂而不越,据形系联”为原则,将部首编为谱牒世系的表格,附于《说文句读》之后。其
一卷。清无名氏撰。此书不知作于何时,出于何人之手,极可能是某地方官根据民间治蝗经验编写成的。咸丰六年(1856)直隶一带出现蝗灾,清政府把原存的《捕蝗要说》二十则、《图说》十二幅拿出付印,以应付蝗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