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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总闻

二十卷。王质(1127-1189)撰。王质,字景文,号雪山。郓州(今属山东)人。后徙兴国(今属江西),南宋文学家。绍兴三十年(1160)进士,任枢密院编修。王质博通经史,有文才,为张孝祥父子所器重,与九江王阮齐名。史载虞允文任川、陕宣抚,王质与之同行,虞令他草拟声讨契丹檄文,他援笔立就,辞气激壮。虞允文执其手曰:“景文真天才也。”(见《宋史·王质传》)王质为人,耿直不回,曾上书宋孝宗,批评当政者政策之失误,因当时宦官专权,一生不得志。著有文集《雪山集》四十卷,史论《朴论》五十篇,另有《绍陶录》、《林泉结契》等。《诗总闻》是王质用三十年“覃精研思”写作而成的一部有较大影响的宋代《诗经》研究专著,分章训释,先列原诗,然后用闻音(注音)、闻训(解释文义)、闻章(串解章意)、闻句(解释句意)、闻字(训释通假字)、闻物(解释名物)、闻用(解释器物)、闻迹(解释山川地理)、闻事(解释历史)、闻人(解释历史人物)等十闻进行诠解(每首诗的诠解不是十闻都用,而是有针对性地运用其中的几闻),随后在“总闻”部分对题旨和有关问题提示自己的见解。在南、风、雅、颂这四个部分之前,还有闻南、闻风、闻雅、闻颂四篇对其相应的诗学问题进行阐述。汉代《诗经》学是一个以《诗序》为中心,以《序》《传》《笺》《疏》四位一体的说诗体系,汉唐以来,解释《诗经》的人都执以为据,深信不疑。北宋时期,欧阳修、苏辙等人开疑序之风,到了南宋就掀起一个废序运动,其代表人物是郑樵和王质。郑樵著《诗辨妄》,主要锋芒是批驳《诗序》之误,王质的《诗总闻》则干脆把《诗序》搁置一旁,按照自己的见解,直接对《诗经》进行诠释,这就是《诗经》研究史上的“去序言诗”,反映了《诗经》研究的革新要求,为《诗经》学的拓展起了促进作用。王质擅长诗歌创作,有较丰富的创作经验和艺术修养,运用到此书来,就形成了一个鲜明的特点:即从艺术的角度讲解《诗经》,他解释《邶风·燕燕》、《王风·中谷有蓷》、《郑风·风雨》等诗,都能根据“古今虽异,人情不远”这一原则进行诠释,从而使其串解章义更符合情理。他还能大致理解诗的具体背景和环境,注意体会诗人的思想感情及其细微变化。如在《唐风·鸨羽》篇中分析道:“诗以种艺为辞,当是农民,为民而从王事亦固其分。有其地不当征而征者,故曰‘曷其有所?’有其数至频而不止者,故曰‘曷其有极?’有其期当更代而不得者,故曰‘曷其有常?’‘曷其’,何其也,问天之辞也。”这种对诗意的层次和诗人感情的逐步加深的分析,在王质之前还不多见。书中许多诗学见解也有可取之处,如认为“南”为乐歌,“”“南”同类的观点,均为后代学者所承认。在词义的训释上也提出不少新说,《邶风·静女》:“自牧归荑”中的“牧”,一般的解释为放牧,王质根据《左传·隐公五年》:“郑侵卫牧”的材料认为应为卫邑名。书中对情诗的正面肯定,更见其高出常人之处。他十分坚决地肯定了《郑风·狡童》、《东门之墠》、《风雨》、《唐风·绸缪》、《陈风·东门之枌》、《东门之池》的情诗性质,而且比较正确地理解了它们的题旨,不但没有将这些情诗视为“淫”,而且针锋相对地驳斥了封建诗教强加给情诗的污蔑之辞。然而,此书的缺点也比较明显,他摒弃《诗序》的牵强附会之说,却又陷入新的牵强附会,他把许多爱情解释为“士大夫”或“君子”之辞,解释《陈风·月出》中的“舒”是指“夏征舒”,“佼人”是指“夏姬”。《陈风·泽陂》中的“有美一人”是指“泄冶”,“蒲”“莲”是指孔宁、仪行父,都是违背本意的凿空之说。在某些文义疏解上,又失之过玄,反而违失本真。《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他:“冥思研索,务造幽深,穿凿者固多,悬解者亦复不少。”也是中肯之谈。版本有武英殿聚珍版,《经苑》本,《湖北遗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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