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十三经古注》。
十二卷。清邓志谟(生卒年不详)撰。邓志谟字景南。此书采录古事,裁为俪偶,编辑而成。书成于康熙二十五年。共六十篇。其注释则附于篇末。体例似仿吴淑《事类赋》。
十二卷。清沈善宝(1808-1870?)撰。生平详见《鸿雪楼初集》辞目。此书有道光二十六年(1846)鸿雪楼刊本、卷首有“受业宗康俞德秀,完颜佛芸保校字”字样。并有作者所作自序。书后有陈光亨所作跋语。
十六卷。清程之玿、常煜辑。程之玿和常煜均为山西长治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编分前后两编。前编为程之玿集,后编为常煜集。前编为潞安明诗之选。对原诗重加抉择,细酌去留,详注其里爵出处。信者因之,疑者阙之
一卷。唐佚名编。敦煌本诗选两残卷。甲卷凡六家,计七十一首。前三首人名在断损处,不可见。其名存者,有王昌龄、邱为、陶翰、李白、高适。高适诗《上陈左相》一首,残佚后半。乙卷凡二家,录诗四十三首,末二首题李
一卷。清黄奭辑。《隋志》载《三辅决录》七卷,太仆赵岐撰,挚虞注。《后汉书·赵岐传》载,岐著《三辅决录》,传于时。章怀注引《决录序》云:“近从建武以来,暨于斯今,其人既亡,行乃可书,玉石朱紫,由此定矣,
十八卷。清秘丕笈撰。丕笈字仲负,故城(今河北故城县)人,生卒年不详。康熙十二年(1673)进士,官至陕西提学副使。此书汇辑《四书或问》、《四书大全》、《四书蒙引》、《四书存疑》等书中的材料为一编,因为
五十八卷,首一卷,清崔龙见修,黄义超、黄义尊纂。黄义超,字北海,本县人,乾隆四十五年(1780)进士,以母志不仕。黄义尊,字达斋,义超弟,乾隆二十八年(1763)进士,官陕西道监察御史。明以前无专志,
二十卷首一卷,清何其泰修,吴新德纂。何其泰,曾任岳池县知县,候补通判。吴新德字让泉,邑人,咸丰十一年(1861)举人。光绪元年(1875),大府议修省志,通行各州县饬取事实。何其泰奉檄后,乃集绅筹派,
十卷。明郝敬(详见《周易正解》)撰。《尚书辨解》前八卷注解伏生所传今文《尚书》28篇,后两卷考辨伪古文《尚书》,故称为“辨解”。敬攻击伪古文《尚书》最力,举其文词与今文不同的证据30条,证其为伪书,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