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卷。清钱坫(详见《十经文字通正书》)撰。本书无序跋,是钱坫所著《十经文字通正书》的未定稿。存留一至七卷,起于一部,终于帛部。只有《十经文字通正书》的一半篇幅。分部与《十经文字通正书》颇有出入,而各部
十七卷。明林魁(约1517前后在世)撰。林魁,字廷元,号白石山人,龙溪(今福建龙溪县)人,生卒年不详。明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历户部郎中,官至云南兵备副使。著有《白石野稿》。是稿凡十七卷。其中赋
一卷。明孙丕扬(见《格物图》)撰。他著《格物图》后,复撰此书为讲学用。共分为三篇,一曰《格物工夫》,二曰《良知明辨》,三曰《心学始终》。大旨皆申明《格物图》中之意。
四卷。清刘熙载撰。刘氏生平著述,见“说文双声”。卷首刘氏自序云客有问以切字之法,辨开齐合撮之四呼,因撰作此书以答之。此编首为图说,综论拼切之法,阐述四呼开齐合撮之异。正文四卷为“韵释”,广列图表并附以
见《尚书详解》③。
六卷。《文集》十六卷。清计东(1625-1676)撰。计东,字甫草,号改亭,吴江(今江苏吴江)人,少负奇气,年十五补诸生。顺治十四年(1657)举人。后因江南奏销案的牵连被除名。从此仕进失路,十多年后
十五卷,清张圻隆修,龚逢烈纂。张圻隆,字禹服,河南西华人,顺治八年进士,康熙八年官蒲圻知县。龚逢烈,字无竟,邑人,贡生,官蒲圻教谕。按蒲圻县志,明以前无可考。明宣德三年(1428),县令杜绅,邑人黄煜
十卷,清李榕纂修。李榕,字申夫,剑州人,出于曾国藩门下,文章经济,华实俱美。曾任职湖南,后因得罪巨室,以檄罪落职。所著有《十三峰屋全集》。剑州志始于明,为知州李壁所修,其后毁于兵燹。清雍正年间,桂林人
不分卷。法国人伯希和撰。伯希和为法国汉学家,1900年来华,在法使馆任职,1908年在我国甘肃敦煌盗窃珍贵文物约五千件,1945年死于巴黎。著有《敦煌千佛洞》、《马可·波罗游记校注》、《元朝秘史》等书
五卷。清姚克谐(生卒年不详)撰。姚克谐字海,四川人。中年游宦西江,体弱多疾,得友人授以方书《脉诀》,于是开始研究切脉,后将研究心得撰为此书。书中汇集前人论脉之说,经络脏腑,悉依古法。论说脉象,罗列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