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钞票论

一卷。清许楣撰。许楣(1797-1870),浙江海宁州人。许梿之弟。道光进士,官户部主事。是书论述共有八条,第一条为不能以千万之银易一束之纸,第二条为银可以易钞、钞不可以易银,谁复肯以现钱易虚纸,第三条为明行钞民皆知为欺人之物,厉禁至于断胫戍边,而终不可愚,第四条为元行钞随路设立官库贸易,平准钞法,民知钞可以易金银,则犹有所附丽以行,而不尽为徒纸,第五条为议者之法,皆祖明之法,曰银不为帑,虚悬其禁于后,明则禁之于始,第六条为顾亭林欲废以银当赋,非谓尽废卡下之银,第七条为以钞收银、壅之于上,则银愈贵,第八条为银之贵在漏卮,谓漏于外洋。书前有许梿序言,具述书之大旨,有道光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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