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志
二十六卷,清陈朝义纂修。陈朝义,乾隆年间任长汀县知县。康熙五十七年(1718)邑令张文伟曾纂修邑志一部。陈朝义任县令后,以康熙张志为底本,参以省志郡志,又广加搜采,辑成此书。乾隆四十七年(1782)刻印。兹篇所载,尚称详洽。记述亦属详明。其较旧志,去之有十之一,增之有十之三。为可读之作。
二十六卷,清陈朝义纂修。陈朝义,乾隆年间任长汀县知县。康熙五十七年(1718)邑令张文伟曾纂修邑志一部。陈朝义任县令后,以康熙张志为底本,参以省志郡志,又广加搜采,辑成此书。乾隆四十七年(1782)刻印。兹篇所载,尚称详洽。记述亦属详明。其较旧志,去之有十之一,增之有十之三。为可读之作。
①十卷,首一卷,清何蕙馨修,吴江纂。何蕙馨,字仲香,河南息县人,增贡,官利川知县。吴江,字枫桥,本县人,贡生。按利川,向属土司,明以来,先属菱州,后属施州卫,乾隆元年(1736)改利川县,以忠孝、忠路
一卷。清王夫之(详见《周易稗疏》)撰。是书原为《诗经稗疏》附录,大旨乃以《诗经》为例,揆之以六书之正义,力主明代陈第诗无叶韵之说。摘举纠订古音叶读之舛误,今韵通用之乖方,并列举十蔽,以明叶韵除而真诗自
五十二卷。清周在延编。在延事不详。该书取《朱子语类》中《四书》诸卷刊行,无所损益,亦无考订发明。
十二卷。明唐汝楫(约1565年前后在世)撰。唐汝楫,字思济,浙江兰溪人。史部尚书龙之子,龙号渔石,故汝楫自号小渔。嘉靖二十九年(1550)进士第一。官至左春坊左谕德。事迹复见《明史》龙传。据史称,龙与
一卷。清俞樾(1821-1907)撰。俞樾,字荫甫,号曲园。浙江德清人。道光三十三年(1850)进士。官至翰林院编修、河南学政。晚年讲学杭州诂经精舍。撰有《群经平议》、《诸子平议》、《古书疑义举例》,
六卷。明程大约(约1582年前后在世)撰。程大约,字幼博,安徽休宁人。生卒年不详。著有《程幼博集》。集前有焦竑序。是集凡六卷,杂文二卷,诗四卷。其诗多畅所欲言,不拘格律,如泛驾之马,不可以羁勒范之。其
二十卷,首一卷。清董用威、马轶群修,鲁一同纂。董用威,河北宛平(今北京市丰台区)人,进士出身,曾三任邳州知州。马轶群,山阴(今浙江绍兴市)人,咸丰元年来任知州。鲁一同(1805-1863),字通甫,又
十卷,首一卷。清巫慧修,王居正纂。巫慧字颖超,号鲁亭,安徽凤阳县人。乾隆四年(1739)进士。十四年(1749)任知县。《蒲县志》乾隆十八年(1753)刻本。全书十卷首一卷,十大纲,七十五目,分为:卷
三卷。清孙星衍(1753-1818)撰。星衍字伯渊,一字渊如,号季述,江苏阳湖(今武进)人。乾隆五十二年(1787)进士,官山东按察使,布政使。专力经史、文字、音韵、训诂之学,工篆隶,精校勘,主要著作
二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1840-1913),字子焜,号寄簃,浙江吴兴(今湖州市)人。光绪进士,官至山西按察使、修订法律大臣等。清末,朝廷内外议论更改官制之风颇为强烈,沈家本就是为了适应这种形势而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