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卷。明吴廷举(?-约1526)撰。吴廷举,字献臣,号东湖,梧州(今广西梧州市)人。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士,授顺德知县。正德中历官广东副使,擢右副都御史、南京工部尚书。致仕后,首创东湖书院,家
十三卷。清周壬福修,李同纂。周壬福,江苏昭文人,道光二十年(1840)由附贡任博兴知县。李同,掖县人,博兴教谕。博兴县志自康熙六十年(1721)李元伟重修后,距其时已近百年。周壬福掌博兴后,见李元伟志
一卷。晋杨泉撰。其生卒年不详。清马国翰辑。杨泉字德渊,三国吴人,征聘不就,从事著述。今仅存《物理论》残篇,杂入晋傅玄《傅子》一书中。上继汉桓谭、王充。主张人死之后无遗魂。开范缜《神灭论》之先河。是书仿
八卷。清代张鹏翮(1649-1725)撰。张鹏翮见《忠武志》条。此书摘录前代儒家语录,分七个条目编辑成书,并加上作者本人的评议。七个条目为:“体道”、“致和”、“存省”、“修己”、“治人”、“闲道”、
四卷。《考异》一卷,《通论》一卷。清王宝仁(详见《周官参证》)撰。是书前有嘉庆十九(1814)毕宪曾、二十四年(1819)彭兆荪序及嘉庆十八年(1813)自序。其体例是先在记文下系己说,再在传文下申传
三卷。清丁裕彦撰。丁裕彦字毓清,山东潍县人。书首有陈官俊、贾桢、宋庆和等人的序。陈序称此书对于蔡沈《书集传》中浑举大意、义蕴含混不清的地方,力求言之详尽。贾序称此书对于蔡沈《书集传》之说加以引伸发挥,
十四卷。清宋溶纂修。宋溶字怀君,四川成都人,举人,乾隆三十二年(1767)任祁阳县令。浯溪在祁阳县五里,流入湘江,有清江、白河汇水注之,是为名胜地。宋溶任祁阳县令后,览浯溪之盛,慨慕前贤。民事之余,殷
四卷。明林有麟编。林有麟字仁甫。华亭(今上海市松江县西)人。为太仆寺少卿林景阳之子。官至龙安府知府。此书无论古琴制度、名称、典故、赋咏等全都收录,只是不录琴谱。可见此书本是隶事之书,而不是审音之书。书
二卷。清曹素功撰。曹素功,字圣臣。歙县(今安徽歙县)人,生卒年不详。岁贡生,善于制墨。曹氏所制墨品有紫玉光、天琛、苍龙珠、天瑞、豹囊、丛赏、青麟髓、千秋光、笔花、岱雪、寥天一、薇露、浣香玉、五珏文、露
……威王问孙子曰:“□□□……□齐士教寡人强兵者,皆不同道。……[有]教寡人以政教者,有教寡人以[□]敛者,有教寡人以散粮者,有教寡人以静者……”[孙子曰]:“……皆非强兵之急者也。”威[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