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史遗闻
见《隋史遗文》。
见《隋史遗文》。
①八卷。清王恪修,韩思圣纂。王恪,字汝殷,号质庵,顺天大兴(今北京大兴县)籍,浙江慈谷人。邱县知事。韩思圣,邑县贡生。该县县志始修于明万历四年(1576)知县侯国安,康熙四年(1665)县令张廷略加润
一卷。明林垐撰。生卒年不详。林垐,字耻斋,号子野,福建侯官人。明崇祯十六年(1643)进士,授海宁令。明南都不守,唐王即位闽中,黄石斋督师,疏请与子野偕,遂授员外,转饷军前。旋由监察御史,宣谕浙西,召
二卷。清朝姜兆锡撰。姜兆锡,详见《周易本义述蕴》条。该书主先天之学,根据图书而推演其错综互变的宗旨,基本上都是推阐旧说。《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殷始咎周,周人乘黎。祖伊恐,奔告于受,作《西伯戡黎》。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曰:“天子!天既讫我殷命。格人元龟,罔敢知吉,非先王不相我后人,惟王淫戏用自绝。故天弃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
十二卷。清蔡世远(1681-1732)撰。蔡世远字闻之,号梁村。漳浦(今福建)人。康熙、雍正时学者、古文家。康熙二十四年(1685)进士。官至礼部侍郎。谥文勤。著有《二希堂文集》。此集共十二卷,卷一至
一卷。元魏释灵辩(475-522)撰。灵辩,姓氏不详,山西晋阳(今太原市)人。所作《华严经论》原为一百卷,今仅存卷第十一,故题一卷。该书从后魏熙平元年(516)正月动笔,至神龟三年(520)九月而成。
八卷。元王恽(1227-1304)撰。王恽字仲谋,号秋涧,卫州汲县(今属河南)人。生平事迹详见《承华事略》。王恽中统二年(1261)任翰林修撰、知制诰、兼国史馆编修官,后调官晋府。至元十四年(1277
一卷。清吴凌云撰。吴凌云(1753-1803)字得青,一字槎客,江苏嘉定(上海市嘉定县)人。嘉庆五年(1800年)贡生。曾与陈诗庭同校《说文解字》。后假馆钱大昕“孱守斋”,尽读所藏书,学益邃。所著《十
① 十四卷。东汉赵岐注,题为宋孙奭疏,实不可信。朱熹《语录》以为是南宋邵武士人伪托孙奭所疏,并且称“蔡季通识其人”。邵武旧属闽,士人是对年纪大的儒生的一般称谓,但后人多方推求,终于难以确定作伪者为何人
不分卷。清沈梦兰撰。梦兰字古春,乌程(今浙江吴兴)人,乾隆举人,官至宜都知县。所著有《周易学》、《尚书学》、《毛诗学》、《周礼学》、《孟子学》、《沟洫图说》等。此书不分卷,上、下经共六十四卦,每卦先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