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卷。卷首一卷。清刘人熙撰。人熙浏阳(今属湖南)人,生平事迹不详。此书前有宣统己酉(1909)黄杰序,知草创于光绪甲辰(1904),写定于丙午(1906),至宣统元年己酉(1909)由弟子黄杰付梓刊
一卷。元吴澄(1249-1333)撰。吴澄字幼清,晚字伯清,世称草庐先生,抚州崇仁(今属江西)人,元代理学家、学者。其学主张折衷朱熹理学与陆九渊心学,而偏近朱学。著有《易纂言》、《易纂言外翼》、《书纂
①三卷。明牟蓁修,蒋椿等纂。牟蓁,字龙崖,四川巴县人,进士,嘉靖三十二年(1553)来任含山县知县。含山志旧附于《和州志》,明正统六年,一修于朱沅,正德十三年,再修于黄标,嘉靖七年,三修于易鸾。牟蓁来
二十卷。清于觉世修,陆龙腾等纂。于觉世,字赤山,山东新城县人,进士,官河南归德府司理,改授县任,清康熙七年(1668)来任巢县知县。陆龙腾,号乡先生,邑人,贡士。巢县古志无传,明季一修于弘治五年县令林
一卷。清汪汲撰。汲字葵田,山东海阳人。博览群书,生平所著凡十余种,有《事物原会》、《十三经纪字》、《词名集解》等,合称《古愚丛书》。此《宋乐类编》即汇集宋代乐曲之作。概录自《宋史·乐志》,有宋太宗所制
一卷。清于光华(详见《四书句读辨》)录。是书专就读《四书集注》说法。大旨认为每章总注及说性理处,一概不可缓。章内前后节脉络贯通,或前后章相承照应者,并宜细细玩味,不得随手点画,遗前忽后,抹煞先贤苦心。
六卷。宋蔡沈(1167-1230)撰。沈字仲默,号九峰,元定之子,建阳县(今属福建)人。沈少学于朱熹,年仅三十,遂弃举子业,专心研究理学;元定谪道州,沈从之,与父常以理义自娱;元定去世,沈徒步护丧归。
二卷。清贵成(约1854前后在世)撰。贵成字镜泉。蒙古正蓝旗人,生卒年未详。杭州驻防。道光二十年(1840)举人。官兵部郎中。尽力于公家职事,能搜抉利弊,有所不可,议论侃侃,百折不回。与黄云鹄同官至契
一卷。清钱坫(1741-1806)撰。坫字献之,号小兰,又号篆秋,江苏嘉定(今上海嘉定县)人,钱大昕之侄。乾隆三十九年(1774)副贡生,官至陕西乾州州判。钱氏为清代小学家,精于训诂,著有《说文解字斠
一卷。英国伟烈亚力(1815-1887)口译,王韬笔录。伟烈亚力生于伦敦,清道光二十七年至上海为传教师,1887年卒于英国。平生撰译甚富。韬字紫鉴,号仲弢,官于粤,旋去职游海外。同治间归自利玛窦,主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