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治准绳》。
十一卷。朝鲜金指南撰,李湛等续辑。金指南,官至知中枢府事。金指南受崔相国嘱托,博采典录、传记,结合亲身见闻,将司译院有关典故,诸如朝聘传导之仪、周旋吐纳之节、享币赠酬之数、奏咨移揭之式,重加整理,编成
一卷。清邱壑(详见《读大学偶记》)撰。是书随意涉笔,但语多见解。唯说“中庸”二字,谓《中庸》也是言礼之书,中是体,和是用。孔子曰:“礼之用,和为贵,用其中之谓中庸。”庸即用,致中和,则用中之谓,无时不
不分卷。清未著撰人。作者生平不详。是书记事起自顺治元年(1644年),唐王在福州即位,改元隆武,止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闰六月。此书各篇皆记郑氏史事,对清初禁海政策详述始末,对禁海政策对沿海各地
六卷。清邹炳泰(1741-1820)撰。炳泰字仲文,号晓屏,江苏无锡人。乾隆进士,累官吏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协办大学士,遇事持正,人不敢于以私。嘉庆间兼顺天府尹。林清变起,未能先事觉察,降中允。至仕归
一卷。原误传为孟珙撰,王国维考订实为赵珙之作。据《齐东野语》嘉定宝玺条记载,赵珙在嘉定十四年(1221)使燕京,与此书所载时间相同。是年赵珙随使赴蒙古国,在燕京见到蒙军统帅木华黎。他记下自己的见闻,著
三十六卷。清张九达原辑,张庸德补辑。书首有张潮序、庸德自序及凡例。是书专宗朱注,因而名其解曰《尊注会意解》。凡诸儒之说,与朱注不同者,折衷于朱子;朱子之说先后不同者,折衷于《四书集注》;《四书集注》中
即《龙飞纪略》。
明王清一(生卒年不详)撰。关于清一的情况,史籍记载极略。书中自序作者自称先天风雷侍者,言万历壬辰(1592),“自京师奏太后,请武当山《道藏》经回。”可知其为明神宗时人。《化书新声》是清一取五代时谭峭
十卷。明张诩(1455-1514)撰。张翊,字廷实,南海(今属广东)人,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累官至南京通政司左参议。著有《白沙遗言》(已著录)、《东所文集》等。是集为张诩杂咏广州诸古迹的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