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少仪
生卒年不详。排行十二,与武元衡同宗,疑为缑氏(今河南偃师东南)人。代宗大历二年(767)登进士第,累官至卫尉少卿、国子司业。德宗贞元十八年(802)上巳日,宴儒官三十六人于祭酒之堂,命韩愈撰《上巳日燕太学听弹琴诗序》。贞元末宦官捕太学生何竦、曹寿,少仪上《请明示何竦曹寿罪状奏》以示抗议,使何、曹获释。宪宗元和八年(813)任大理卿,其后事迹不详。事迹散见《旧唐书》之《德宗纪》、《于頔传》,《新唐书·宦者传》,《宝刻丛编》卷七。《全唐诗》存诗2首。
- 朱绂
(?—1107)兴化军仙游人,字君贶。英宗治平四年进士。哲宗绍圣初,章惇当国,人争附之,绂独陈正心、诚意、知人、安民之说。累除都官员外郎。以邹浩贬赠金特厚,追一官勒停。徽宗立,除右谏议大夫、给事中。崇宁元年,知成德军兼真定安抚使。落职提举宫观。编入元祐党籍。
- 天峤游人
失姓名,生卒年、籍贯皆不详。尝游麻姑山,题诗1首,自称天峤游人。《全唐诗》存之。事见《云溪友议》卷上。
- 董德元
董德元(1096—1163),字体仁,江西省乐安县流坑人,南宋恩榜状元。生于绍圣三年(1096)。累试不第,特奏补文学。绍兴十八年(1148)中进士举,殿试时欲点为第一,以有官之故,改为进士第二名,赐“恩例与大魁等”,时称“恩榜状元”。历官秘书省正字、校书郎、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侍郎。绍兴二十五年(1155),任参知政事,掌左仆射(副宰相)职权。[1] 秦桧死,罢为资政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寻被论落职。隆兴元年(1163)卒,年六十八。
- 朱实莲
朱实莲,字子洁。南海人。明熹宗天启元年(一六二一)举人,官至刑部主事。清兵入粤,与陈子壮举兵,摄高明县事。城陷,死之。有《积雪轩集》。《明史》卷二七八、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八四有传。
- 陈嘏
字锡之,惠安(今福建惠安)人。唐天成三年(八一二八)进士。以词赋擅名,尤工篆隶。宣宗尝善其所制霓裳羽衣曲,以为琬琰之器。官终刑部郎中。
- 大食惟寅
大食惟寅,生平不详,元代后朝人。古称阿拉伯为大食,或许系阿拉伯人,惟寅是他的名字。从其仅存的小令看,他具有深厚的汉文化素养。明代天一阁抄本《小山乐府》附其〔双调·燕引雏〕《奉寄小山先辈》小令一首,知曾与散曲家张可久相识。
- 唐思言
生卒年、籍贯皆不详。字子文。武宗会昌三年(843)登进士第。是年,王起再知贡举,华州刺史周墀以诗寄贺,起赋诗酬答,思言与诸同年皆有和诗。事迹散见《唐摭言》卷三、《唐诗纪事》卷五五。《全唐诗》存诗1首。
- 袁珽
袁珽,字廷玉,号复庵。东莞人。明孝宗弘治二年(一四八九)举人,官福建松溪知县。事见民国张其淦《东莞诗录》卷一〇。
- 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594年-659年),字辅机,河南洛阳人,唐初宰相、外戚,隋朝右骁卫将军长孙晟之子,母亲高氏为汉族,文德皇后同母兄。贞观年间,无忌历任左武侯大将军、吏部尚书、尚书右仆射、司空、司徒、侍中、中书令,封赵国公,在凌烟阁功臣中位列第一。他在立储之争时支持高宗,后被任为顾命大臣,授太尉、同中书门下三品。永徽年间,长孙无忌在《贞观律》基础上主持修订《唐律疏议》,后反对高宗立武则天为皇后。显庆四年(659年),无忌被许敬宗诬陷,削爵流放黔州,最终自缢而死。上元年间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