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声音;显,显露形色。指显露声色。《素问·五常政大论》:“其令鸣显。”
见本草图经条。
又名胎证、胎中病。指婴儿满月以内有病者(元·朱震亨《幼科全书》)。也指小儿周岁以内有病者(《幼科发挥》)。多由胎禀不足,或儿母妊娠时调摄失宜以及胎毒等引起。文献所载胎寒、胎热、胎肥、胎弱、解颅、五软等
运气著作,1卷。唐·王冰(启玄子)撰于公元762年。此书采五运六气学说阐明医理药性,进而制方遣药以治疾病。大体以六气为主,五味为用,药当其岁,味当其气。气味厚薄,性用躁静,寒热温凉,随胜用之,则可制胜
见《外科枢要》卷四。即冲和膏,见该条。
【介绍】:见王锡鑫条。
见《广西药用植物名录》。为咸虾花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喉科心法》:“不分上下内外俱生,初起牙匡肉红肿,齿痛彻心者,发于外者轻,发于内者重,由肾火胃热薰蒸而成。”治宜泻火解毒,消肿。可选用清胃散、知柏地黄汤、泻心汤等加减。
病名。即下搭手。见该条。
见《中国药用海洋生物》。为鹿角菜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