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出《素问·脉要精微论》。《杂病源流犀烛·筋骨皮肉毛发病源流》:“人身之痛,或由风淫湿滞,或由血刺痰攻,浅不过肌肉皮毛,深亦止经络脏腑,若入里彻骨,作痠作疼,虽因寒因热有不同,要其损伤劳极,为至甚
医学全书。23卷。朝鲜·许浚等撰于1611年。作者选摘我国明以前医籍予以分类编纂而成。全书分为内景篇、外形篇、杂病篇、汤液篇、针灸篇五类,各类均详分细目,记述了多种病证的症候、病因和治法等内容。其中的
人体部位名。亦称丛毛、聚毛。生于足大趾背面爪甲后皮肤上者。《灵枢·经脉》:“胆足少阳之脉……还贯爪甲,出三毛。”
十三鬼穴之一。《备急千金要方》:“百邪所病者,针有十三穴……第十三针舌头一寸,当舌中下缝,刺贯出舌上,名鬼封。”今多指经外奇穴海泉,见该条。
见《医宗金鉴·删补名医方论》卷二十七。即加味肾气丸,见该条。
【介绍】:见窦杰条。
见《中国药学大辞典》。为王不留行之处方名,详该条。
解剖部位。见《证治准绳·杂病》。即鼻柱。详该条。
病证名。痰古作澹或淡。指痰浊停留体内的病症。《诸病源候论》已有寒痰、热痰等名。《丹溪心法·痰十三》:“痰之为物,随气升降,无处不到。……凡痰之为患,为喘为咳,为呕为利,为眩为晕、心嘈杂、怔忡、惊悸,为
见助道方服药须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