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一曰耳门也。”参见耳门条。
凡急、慢惊风的发生,必先有其前驱症,先以药物预治可免发生惊搐。如小儿急性热症,高热,腮红面赤,两目似怒,直视不转,此将发惊风之候,宜服当归龙荟丸,泄肝胆经火,则可不致成为急惊风。如小儿吐泻不止,见其手
书名。清·沈尧封撰于1765年。作者认为《伤寒论》中所论伤寒,亦即《难经》所述伤寒的概念。据此分析六经病证,并辨太阳证传经、病解和误治,对于临症识病,分辨相似而相混的证候有一定的启发。末附脉法及《伤寒
【介绍】:见徐嗣伯条。
见《医学纲目》卷三十四。即月经。详该条。
病证名。①即慢脾风。出《婴童百问》。②指血虚、阴虚内生的风证,亦称内风。多见于大汗、大吐、大泄、失血,或久病伤阴者。症见眩晕震颤,或手足蠕动,昏仆等。《临证指南》华岫云注云:“今叶氏发明内风,乃身中阳
病证名。指头痛而见阴寒症状者。《医垒元戎·三阳头痛》:“若阴证头痛,只用温中药足矣,乃理中、姜附之类也。”参三阴头痛条。
病证名。指因感受寒邪所致的腹痛。《类证治裁·腹痛》:“感寒腹痛者,气滞阳衰,喜热手按,脉沉迟,治在温中,香砂理中汤去白术。”详寒气腹痛条。
兼挟的病证。按感受病邪及其相应的证候分主次,次者为兼。《温热论》:“(温邪)在表初用辛凉轻剂,挟风则加入薄荷、牛蒡之属,挟湿加芦根、滑石之流。”此风和湿均属温热的兼证。又病之主证未除,又出现新的症状,
标本是个相对的概念,也是一种主次的关系。①凡病因与症状,先病与后病,正气与邪气,病在内与病在外等,都有标本的关系。从人体与致病因素来说,人体的正气是本,致病的邪气是标;以疾病的本身来说,病因是本,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