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指胃火炽盛而出现的证候。《校注医醇賸义·胃火》:“胃火炽盛,烦渴引饮,牙龈腐烂,或牙宣出血,面赤发热,玉女煎主之。”《类证治裁·火症》:“治六腑火,胃火牙疼,颐肿,清胃散。”参见胃热条。
见伤寒准绳条。
见针灸四书条。
病名。《梅氏验方新编》第一集:“蛾子生在喉窝内。”即乳蛾之俗称。详乳蛾条。
①证名。与外感发热相对而言,泛指体内脏腑阴阳偏胜之热。宜辨虚实。《素问·调经论》:“阴虚生内热,……有所劳倦,形气衰少,谷气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气热,热气熏胸中,故内热。”《素问·厥论》:“酒
出《名医别录》。为代赭石之别名,详该条。
出《素问·皮部论》。太阳经之阳络。名关枢,详该条。
属清法范畴。火乃热之甚,故泻火方药较单纯清热的峻猛。火性炎上,因此泻火应兼具下降或泻下的作用。但火证有虚实之分,实火宜泻热,虚火宜补水。故泻火是针对实热火证的治法,常以清热与泻下药组合,既清其热,又起
出《素问·平人气象论》。即眼睑。详胞睑条。
见《本草纲目》。为青风藤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