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溪谷条。
医学分科名称。唐代眼科尚未独立,包括于耳目口齿科内;宋代始有眼科之设立;元、明、清等均沿袭有眼科。参见九科条及十三科条。
《医学衷中参西录》方。党参、生白芍药各12克,代赭石、牛膝、天花粉各18克,玄参15克,乳香、没药各9克,威灵仙3克,虫(大者)4枚,制马钱子末0.6克。前十味煎汤,送服马钱子末。治因脑部充血而致肢体
见《脉经》。即经水断绝。详该条。
见清·叶小峰《本草再新》。为南瓜藤之别名,详该条。
见《贵阳民间药草》。为向天盏之别名。详该条。
元代医药机构名。其职责为:掌管医学教育,考核并选拔医生,校勘名医撰写的文章以及检查鉴定药材等。设提举和副提举,主管该机构。
我国古代医学分科的一种,幼科的别称。专治小儿疾病,相当于现在的小儿科。宋代太医局,元、明、清太医院均设有此科。参见九科条、十三科条。
经穴别名。出《针灸甲乙经》。即大迎。见该条。
推拿穴位名。即指三关,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