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中药大辞典》。为白豆蔻壳之处方名,详该条。
解剖部位名。见《伤科补要》卷二。即脚趾关节。
指药物的气味性能最猛烈者。如大黄之泻下,麻黄之发汗,瓜蒂之催吐,均属猛烈之品。《素问·五常政大论》:“大毒治病,十去其六。”
一名《饮食辩录》。6卷(其中卷1及卷6又各分上下)。清·章穆撰。刊于1823年。分总类(包括水、火、油、代茶)、谷类(包括饭、粥、酒等)、菜类、果类、鸟兽类、鱼虫类等六大类,653种。每种均以《本草纲
病证名。见《症因脉治·喘症论》。即气虚喘。详该条。
药物学著作。2卷。清·唐宗海撰。刊于1893年。本书乃唐氏和他的学生张士让就本草学中的一些理论问题所作的问答整理而成。书中对于中西医药的不同理论观点,以及中药药性对人体医疗的相互关系等,均作了探讨。现
见顾氏医镜条。
出《神农本草经》。即肉桂,详该条。
肾疳五证之一。出《小儿药证直诀》。详牙疳条。
见退思庐医书四种合刻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