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等处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无额定职官,由刑部尚书酌委郎中、员外郎、主事数员在本处办事。凡遇国家庆典,皇帝颁布赦令,则由本处汇总各省及现审案件,核议应否减免,送江苏清吏司查核具奏。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清代刑部所属机构。无额定职官,由刑部尚书酌派郎中、员外郎、主事数人,在本处办事。遇国家大庆典诏赦罪犯,由减等处汇集各省及现审案件,核议应否减免,送江苏清吏司审查具奏。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无额定职官,由刑部尚书酌委郎中、员外郎、主事数员在本处办事。凡遇国家庆典,皇帝颁布赦令,则由本处汇总各省及现审案件,核议应否减免,送江苏清吏司查核具奏。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清代刑部所属机构。无额定职官,由刑部尚书酌派郎中、员外郎、主事数人,在本处办事。遇国家大庆典诏赦罪犯,由减等处汇集各省及现审案件,核议应否减免,送江苏清吏司审查具奏。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皮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胶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掌帅军征伐或驻守。《三国志·吴书·吴主传》:“权年十五,以为阳羡长。郡察孝廉,州举茂才,行奉义校尉。”
官名。属东宫。三国魏置,九品,员数不详。官名,三国魏置,九品,掌巡逻或看守某处某物。
官吏的俸禄。又指在官食禄。《论语·宪问》:“邦有道,谷; 邦无道,谷,耻也。”
官名。汉朝有协律都尉,北魏置协律郎,八品。北齐为太常寺属官,员二人,八品上,掌监调律吕音乐。隋朝置二人,隶太常寺。唐因之,正八品上,掌和律吕。宋朝太常寺置一人,从八品,掌乐律及宫架、特架之位、奏乐次序
官名。北齐于太子率更寺置中盾署,有令及丞,掌周卫禁防,漏刻钟鼓。
宋朝检正中书吏房公事简称。参见“检官”。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行政院。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裁撤实业部与建设委员会成立经济部,并将全国经济委员会的水利部分及军事委员会的第三部、第四部合并于经济部。掌理全国经济行政事务。设部长一人
见“銮仪卫掌卫事大臣” 。
国民党政府设置的“代表国民行使政权”的机关。(1) “制宪国民大会”。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初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决议规定,国民大会必须在内战完全停止,训政结束,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