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卫尉寺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卫尉寺长官,以郎官以上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卫尉卿为卫尉寺长官,遂罢。
官名。宋初卫尉寺卿与少卿均为寄禄官,无职掌,置判卫尉寺事一人主管卫尉寺。元丰改制,始以卫尉卿与少卿为卫尉寺正副长官。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卫尉寺长官,以郎官以上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卫尉卿为卫尉寺长官,遂罢。
官名。宋初卫尉寺卿与少卿均为寄禄官,无职掌,置判卫尉寺事一人主管卫尉寺。元丰改制,始以卫尉卿与少卿为卫尉寺正副长官。
官名,汉置,为持书侍御史的省称,掌评全国审判中的疑案。《后汉书·杜林传》:“隗嚣素闻林志节、深相敬待,以为持书平。后因疾告去,辞还禄食。”参看“持书侍御史”、“治书侍御史”条。
官名。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置,六品以上为之,掌刊辑图书经籍。
官名。西汉时卫尉的属官有寺互令及丞。互指行马,是一种禁人通行的器具。《周礼·秋官》:“脩闾氏掌比国中宿互者。”宿,谓守卫者;互,谓置行马以禁行人者;
官名。清末置,属大理院详谳处,见“详谳处”。
又称“坊总”。清朝管理街市之职役。城中日坊,其编户之头目称坊长。推诚实及家道殷实之人充任。掌稽查奸伪、偷盗、赌博及来历不明之人。定期更换。民国时期,城市分区,区下分坊,坊的负责人称“坊长”,由坊民大会
东宫官署。与太子率更寺、太子仆寺并号东宫三寺。北齐始置,属詹事府。设令、丞为长贰,主管东宫刑狱、膳食、仓储、奴婢诸务,领食官、典仓、司藏三署及内坊令、丞。隋朝罢詹事,三寺仍置。家令寺设令一员、丞二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掌稷类作物的收藏与保管,下设稷仓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犹言办公室。古代三公开阁,郡守比古之侯伯,亦有阁(见唐赵璘《因话录》五)。阁通用。汉太尉之阁,犹言太尉办公室,郡守之阁,犹言郡守办公室。《后汉书·百官志五》:“下及诸曹各有书佐。”
官名。秦汉魏晋南朝皆置一员,为卫尉副贰,协掌宫门禁卫。西汉秩千石,东汉秩比千石,魏、晋、宋七品,梁四班,陈八品。北魏增置少卿为卫尉之副,丞降为佐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改从
官署名,元朝置。文宗天历元年(1328) 立万圣祜国营缮提点所。三年,改为营缮都司,秩正四品,隶隆禧总管府下,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