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司封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司封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司封司”。
官署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改染坊置,分东、西二院,隶少府监,掌染丝枲币帛。真宗咸平六年(1003),并为一院。以京朝官、诸司使副或内侍一人为监官,三班使臣一人为监门官。宋少府监所属机构。
伎术官。清和声署所属的鼓手、乐工,总名署史,其领班称为署史长。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文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韩休及第。
官名。南朝宋置,《宋书·殷琰传》记“临海王子顼为冠军将军、吴兴太守,以琰为录事参军,行郡事。”
官名。领中黄门等宦者。始见于十六国后燕时。《晋书·慕容德载记》: 慕容宝“遣其中黄门令赵思召慕容钟来迎”。隶属不详。北魏例由宦者担任,属长秋卿,有丞一人。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中,二十三年
官名。即左武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左武卫将军。
见“金吾街仗司”。
六部尚书别称。
杂任职名。唐于少府监置一百五十人,为在掖庭织绫的工匠。
官名。宋朝铃辖司副长官。北宋时期,知州若兼任本州钤辖,则以武臣一员为其副职。南宋因之。又改诸路都监为副钤辖。佐钤辖掌兵马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