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军机处
清朝“军机处”的正式名称。
清朝“军机处”的正式名称。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孝文帝改定内官时,视五品。见《魏书·皇后列传》。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东境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清沿置,设指挥、副指挥、吏目各一人,俱
官名。金置,属尚厩局,见该条。
杂任职名。唐置,属中书省,员额二十人,掌驿车事务。
官名。清末派驻外国的高级官员。光绪二年(1876)始设。三十三年,定制为正一品,特简。掌处理重大国际交涉事务。无定员,有事权置,毕乃省。其属官有头等参赞官、头等通译官等。参见“出使大臣”。
官名。元置, 见“右卫都指挥使”。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掌盐中士佐官。正一命。
东汉光禄勋所辖左、右、五官三中郎将署所掌郎官合称。时罢车、户、骑三将,故中郎、侍郎、郎中皆分属三署。以郡国所举孝廉补之,年五十以上属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以供官吏人材之储备。其功高久次者得举茂才。尚
官名。清朝出使大臣属官。光绪二十六年(1900)始设海参崴商务委员。三十三年各使馆专派一人,定制为五品。掌稽查外国商务及金银市价,随时禀报外务部、农工商部。
见“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