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中允
官名。明清詹事府所属机构右春坊之职官。与右庶子、右谕德等共掌记注、纂修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置。二十五年,改詹事院为詹事府,始为詹事府右春坊属官。额二人,正六品。虽沿古制为太子东宫官属,实仅为翰林官迁转之阶。清沿置。初二人,俱由汉人充任。康熙十四年(1675)定满、汉各二人。三十七年省满员一人,五十二年省汉员一人,只留满、汉各一人,遂为定制。亦正六品。汉员初兼翰林院编修衔,乾隆末停兼衔。光绪二十八年(1902),詹事府省入翰林院,遂废。
官名。明清詹事府所属机构右春坊之职官。与右庶子、右谕德等共掌记注、纂修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置。二十五年,改詹事院为詹事府,始为詹事府右春坊属官。额二人,正六品。虽沿古制为太子东宫官属,实仅为翰林官迁转之阶。清沿置。初二人,俱由汉人充任。康熙十四年(1675)定满、汉各二人。三十七年省满员一人,五十二年省汉员一人,只留满、汉各一人,遂为定制。亦正六品。汉员初兼翰林院编修衔,乾隆末停兼衔。光绪二十八年(1902),詹事府省入翰林院,遂废。
官名,三国魏置,掌军垦屯田事。《三国志·魏书·邓艾传》:“为都尉学士,以口吃,不得作干佐,为稻田守丛草吏。”
官署名。辽北面官。掌太和宫契丹军民之事。置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在总厅隶属巡警部时期,司法警察事务本为警务处所掌。总厅隶民政部后,改警务处为行政处,另行成立司法处。掌预审人犯、科罚违警、捕送罪犯、侦探秘密等事,并管理司法警察。设佥事
吏名。据《清朝文献通考·职官考》记载,贵州省有府属长官司吏目四人。参见“吏目”。
官名。西周设置,见《尚书·立政》。“夷”、“微”、“卢”是当时的一些服属于周的落后部族,“烝”是他们的君长。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办理府内总务,职官设置不详。
官名。秦、西汉太医令副贰,少府、太常皆置。东汉唯少府置。三国曹魏、孙吴皆置。南朝皆置,宋一员,隶侍中; 南齐一员,隶尚书省; 梁二员,隶门下省,为流外三品蕴位。北齐始为太常寺太医署次官。隋、唐、五代俱
旧时称官吏所得之薪水。古代官吏的“工资”,也简称俸(也写作奉)或禄。它是俸钱、俸银、俸谷、禄米的总称。《三国志·吴书·朱桓传》:“爱养吏士,赡护六亲,俸禄产业,皆与共分。”参看“俸”、“秩俸”条。
官名。明建文(1399—1402)初改大理寺司务置,二人,从九品。仍掌出纳文移。成祖朱棣即位,复称司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齐右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司右下大夫属官,随从皇帝出征,刘雄任此职时,曾兼理小驾部下大夫事务。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齐右”。官名。《周礼》夏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