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伦
官名。亦称噶布伦。清朝西藏之最高行政长官。隶于达赖喇嘛之下,综理藏务,凡任官、军务、财赋、刑狱事皆掌之。其议事之署称嘎厦。康熙六十年(1721)废第巴,改设四噶伦。以喇嘛一人为首,遇有缺出由番目中挑补。俗官三人,皆为正三品官。乾隆五十八年(1793)赏给三品顶戴。遇有缺出,由戴琫、商上仔琫、商卓巴特中拣选奏补。
西藏官名,也译作噶隆或噶布伦。详尽“噶布伦”条。
官名。亦称噶布伦。清朝西藏之最高行政长官。隶于达赖喇嘛之下,综理藏务,凡任官、军务、财赋、刑狱事皆掌之。其议事之署称嘎厦。康熙六十年(1721)废第巴,改设四噶伦。以喇嘛一人为首,遇有缺出由番目中挑补。俗官三人,皆为正三品官。乾隆五十八年(1793)赏给三品顶戴。遇有缺出,由戴琫、商上仔琫、商卓巴特中拣选奏补。
西藏官名,也译作噶隆或噶布伦。详尽“噶布伦”条。
铨选制度。唐高宗上元三年(676)因桂、广、交、黔等州都督府土人首领任官简择,未甚得其才。始四年一度,差强明清正、五品以上官充使前往选补,御史同往注拟; 有应任五品以上官者,选补使与所管都督府具条奏闻
官吏考课方式之一。唐代考课之制分为司考与校考。司考为初考,由诸司长官进行,考定后送尚书省总考,皇帝并派使臣以检核之,称为校考。校考的标准,流内官与流外官各不相同。流内官叙以四善,辅以二十七最。其考核等
官署名,汉置,掌管康陵诸事。《后汉书·孝桓帝纪》:“夏四月辛亥,康陵东署火。”汉之康陵有二,一是西汉平帝刘衍的陵,一是东汉殇帝刘隆的陵。按《后汉书·礼仪下》注引《古今注》说:“殇帝康陵园吏寺舍在殿北。
官署名合称。即唐朝青城宫监、明德宫监、洛阳宫农圃监、食货监总称,高宗显庆二年(657)分别改为东都苑北、南、东、西四面监。
见“十雄将军”。
秦汉宫内女官,实为皇帝姬妾。秦置,西汉因之。秩视千石,比中更。又,西汉时诸侯王国亦置,秩比六百石。秦汉时期皇帝妃子的称号之一。也是宫中女官名。皇帝的正妻称皇后,妾称夫人,另外还有美人、良人、八子、七子
官名。元置兴文署,秩从六品,属集贤院。设署令一人,以翰林修撰兼;署丞一人,以翰林应奉兼。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罢,置典簿一人,从七品;典吏一人。掌提调国子学生员饮膳与有关文牍簿书之事。
爵位和俸禄。《孟子· 万章下》: “周室班爵禄也,如之何?”《庄子·秋水》: “爵禄不足以为勤。”《礼记·祭统》: “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禄有功,必赐爵禄于太庙”。《周礼·夏官·司士》: “稽士伍而进退其
官名。明制,光禄寺所属的珍羞署以署正、署丞为正副主官,掌供宫膳肴核之事,属官有监事。清沿置,有署正满、汉各一人,署丞满二人,掌供备禽兔及鱼、面、茶等物,预备祭祀应用器皿,并总办筵席及供应官员食物等事,
旧指正室之妻所生之子。清制,王、公嫡子一人得按定例袭封爵位,其余未封之嫡子与余子一同照例考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