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大宗正司

大宗正司

官署名。宋仁宗景祐三年 (1036) 置,掌纠合宗室族属加以训导,接受族属词讼,纠其违失,有罪即劾奏,法例不能决者奏请裁决。总管宗室服属远近之数和赏罚规式,每年录存亡之数报宗正寺。设知大宗正事、同知大宗正事各一人,以宗室团练、观察使以上有声望者充任; 丞二人,以文臣升朝官以上充任。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或置判大宗正事、知大宗正丞各一人。下设士、户、仪、兵、刑、工六案。吏人有主押官、押司官、前行、后行、正名贴司、守阙正名贴司、私名贴司等。南宋沿置。


官署名。宋朝设大宗正司,掌管皇族宗派属籍等,以统皇族。其长官为卿和少卿。金改为“大宗正府”。参看《宋史·职官四·宗正寺》、《金史·百官一·大宗正府》。

猜你喜欢

  • 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

    官署名。辽置,属北面诸帐官中的大国舅司,掌国舅乙室已大翁帐兵马之事。设官有国舅详稳、国舅都监、国舅本族将军、国舅本族小将军。

  • 东王府

    官署名。太平天国官爵不分,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以处理国家政务。东王府设官如下:六部尚书,掌理政务,称东殿吏部尚书、东殿户部尚书、东殿礼部尚书、东殿兵部尚书、东殿刑部尚书、东殿工部尚书

  • 左司乐

    官名。明清礼部教坊司之属官。明初设,左、右各一人。南京礼部教坊司亦设,左、右各一人。又嘉靖(1522—1566)中增设显陵教坊司,亦设左、右各一人,皆正五品。掌乐舞承应,以乐户充之。清顺治元年(164

  • 四门馆助教

    见“四门助教”。

  • 立法院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立法院的长官,员额一人。其职权为:一、提请国民政府任免立法委员;二、为立法院会议主席。凡会议召集、议事日程的核定,议案的整理,均属院长职权;三、指挥监督院务及其所属机关;四、国

  • 东台左相

    官名。见“东台”。

  • 航空事务处

    民用航空机构。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北洋政府设置,至十一年(公元1922年)改为航空署。见“航空署督办”。

  • 饷司

    南宋总领所别称。南宋总领所的简称。参见“总领。

  • 题本

    文书名。明朝始行之上行文。凡内外衙门向皇帝报告关系政务之公事时使用。(私事用“奏本”)清初明确规定,公事用题本,盖章; 私事用奏本,不盖印。然实际运用中并不十分严格。乾隆十三年(1748)废止奏本,公

  • 霸府

    指魏晋南北朝时期控制朝政,作称帝准备的权臣的府署。《南齐书·谢眺传》: “高宗辅政,以眺为骠骑谘议,领记室,掌霸府文笔”。即指南齐明帝萧鸾即位前的鸾骑大将军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