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时期,省营矿区所在地大多设有专管机关,直属于建设厅,如湖南省省矿产管理处,四川省有矿业指导处。
官名。春秋战国置。乐官。大师属员。《仪礼·大射》: “仆人正徒相大师,仆人师相少师,仆人士相上工。”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佐厅长管理本厅事务,厅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
奉宸苑所属机构。清置,以奉宸苑郎中一人兼管,下设值年员外郎一人,苑丞二人,苑副二人,掌斋宫的陈设、洒扫等事。
宋制,于诸路设监司,除提点刑狱司专掌司法事务之外,还有安抚使、转运使和各种提举使,都是兼理司法的长官。各州、府的狱讼案件,照例要按期申报各监司。这许多监司衙门,都是各州县的监督机关,对于疑案随时可以举
汉代郡太守的别称。见《汉书·晁错传》。
文书名。清朝题本之抄录本。清制,京内外衙门缮具题本进呈,需另缮录一份存内阁备查。题本奉旨后用朱笔批写,抄录本则依红本以墨笔批录。初贮皇史宬,乾嘉以后另设副本库于太和门东。
官署名。同“内城预审厅”,见该条。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十四等,即最末一等。秩视武职正四品。以下即为闲散宗室。爵名。清朝宗室十二级封爵中最末一级。《清史稿·职官一·宗人府》:“宗室封爵十有二:曰和硕亲王,曰多罗郡王,曰多罗贝勒,曰固山贝
官署名。唐朝后期宣徽院分南、北两院,各设厅事,各置使一人,以宦官充任。五代迄宋,改用士人。宋朝用以安置罢政之勋旧大臣,与南院通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名籍,郊祀、朝会、宴享供帐之仪,应内外进奉,悉检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