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远司
官署名。即“徕远清吏司”。
官署名。即“徕远清吏司”。
少数民族首领名。岭南少数民族,俗好相杀,欲相攻则鸣铜鼓,到者如云。有鼓者号为“都老”。俚人呼其所尊为“倒老”。都老、倒老意思相同。见《隋书·地理志下》。
官署名。清置,见“珍羞署署正、署丞”。
见“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
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为息讼会,其职权为调解、公断命案以外的讼事。设会长一人,公断员五至七人。公断员由村民会议选出,
官名。 北齐司农寺大囿部长官, 属钩盾署。
官名。太子左、右内率属官。隋朝置八员,正七品,掌供奉弓箭,侍卫东宫。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名主射左右。唐朝复名备身左右,玄宗开元(713—741)中与太子千牛备身并为太子千牛,从七品上。东宫武官名
官名。宋置,《宋史·河渠志》载:“开宝五年(公元972年)诏“自今开封等十七州、府各置河堤判官一员,即以本州通判充。如通判阙员,即以本州官充。咸丰五年(公元1002年)诏缘河官吏虽秩满,须水后受代”。
官名。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直隶州、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奏补。掌理该州厅县巡警、户籍、消防、营缮、卫生事宜。
宋朝学校名。仁宗庆历四年 (1044) ,太学内舍招生二百人,支给食钱。神宗熙宁四年 (1071),太学行三舍法,为三舍第二等,名额如旧。元丰二年(1079),增为三百人。哲宗元符二年 (1099)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部民部中大夫稍正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