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御史

御史

官名。西周为侍从属吏,同“御事”。《竞簋铭》:“伯屖父蔑御史竞历,赏金。”春秋战国置为史官,本职掌记录国事、君王言行,接受、保管文书等; 因侍从君主左右,为亲近之职,常执行临时性差遣,秦、韩等国常奉遣监察郡、县、军队。秦或奉使出外调查审理重大案件,收捕罪犯。秦朝置御史大夫为其长官,御史监郡成为定制,亦称“监御史”、“郡监”。西汉置四十五员,为御史大夫属官,其中三十员留御史府(御史大夫官署),由御史丞统领,监察考课百官政务,亦或受遣出使,执行专项监察任务; 十五员入侍殿中,由御史中丞统领,称“侍御史”,职权尤重,依其职务、差遣之不同,又有符玺御史、治书御史、绣衣直指御史、监军御史等名目。西汉前期犹以御史监郡,武帝时改置诸州刺史。新莽改名“执法”。东汉罢御史府,置御史台,以御史中丞为长官,设侍御史十五员。两汉侍御史皆可简称御史,西汉御史府、御史大夫亦或简称御史。三国两晋南北朝则为侍御史、治书侍衔史、督军粮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国侍御史等的简称。又有禁防御史、检校御史,虽隶御史台,不居台中,不入宿,不带“侍”字。北周为春官府内史上大夫所辖御史上士、中士、下士的简称。隋唐以来,成为对侍御史、治书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等官的通称。中唐以后,常为外官所带宪衔。详见各条。


官名。周始置,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以赞冢宰。《周礼·春官·御史》:“御史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以赞冢宰。凡治者受法令焉,掌赞书,凡数从政者。”东周各诸侯国也设御史,为亲近之职,掌文书记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秦御史前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相如顾召赵御史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为赵王击缻。”秦置御史大夫,位上卿,掌副丞相;御史监郡,遂有弹劾纠察权。汉代御史执法,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汉代御史的官署称御史府,或御史台、或兰台寺、或简称兰台、或御史大夫寺。汉以后,御史职衔经常变化,唐有侍御史、殿中御史、监察御史。到明清仅存监察御史。见《通典·职官六·御史台》、《续通典·职官六·御史台》、《明史·职官二·都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猜你喜欢

  • 高等甄别委员会

    甄别执行机关。北洋政府设置,由下列人员组成:一、国务总理;二、各部总长;均由大总统任命。三、各部次长;四、各厅局长官;五、各部局参事;六、各部司长;每次开甄别评议会时均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任命。此外大

  • 太子詹事

    详见“詹事”。官名。掌皇后和太子家事。属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卫率、厨厩长丞、中长秋、私府、永巷、仓、厩、祠祀、食官令长丞和诸宦官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东汉省詹事,太子官皆属少

  • 尚书省

    官署名。东汉有尚书台,魏、晋以后称省,然常台、省互称。当时拟诏出令纳奏封驳之权转归中书、门下(散骑、集书)等省,尚书省虽仍设于宫禁中,实已成为综理全国政务的外朝最高行政机构,地位颇重,规模庞大,人员众

  • 尚书定课郎

    即“定课郎”。

  • 添注

    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官员家居被召, 因需缺而预补者, 称为添注。

  • 贴黄

    ①公文制度。唐朝敕书皆用黄纸,下两省议决,凡有更改,再以黄纸贴之,故名。宋朝奏状、札子皆用白纸,有意所未尽,别以黄纸书写附贴于后,亦名。明崇祯时 (1628—1644) 由官员本人摘取奏疏要点,书于黄

  • 居吏

    战国秦国留任原职的官吏。《睡虎地秦墓竹简·效律》:“其盈岁,虽非效,新吏与居吏坐之。”

  • 祭祀使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之一。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太上皇李隆基思张九龄预见安禄山必反,遣中使至曲江祭之。

  • 同主管右春坊事

    官名。宋真宗天禧二年(1018)立皇太子,置同主管左、右春坊事二人,以武臣兼任。神宗升储又置。南宋因之。官名。宋置,见“右春坊”。

  • 春官府都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属官,佐大宗伯卿、小宗伯上大夫掌府中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