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细部仓督
官名。北齐置。参见“御细部”。
官名。北齐置。参见“御细部”。
参见“师爷”。清代州县掌管刑事审判案卷的幕友称刑名师爷。
官名。明清设置,属通政使司,与知事分掌出纳文移。
唐代考课之制,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与职责,对官员的才干和工作成绩提出了不同的原则要求二十七项,合称二十七最。其具体内容为:一、献可替否, 为近侍之最(此条适用于两省官);二、铨衡人物,擢尽良才,为选司之
官名。蒙古语,意为“督查者”,掌马驼草料供应分配,秩正三品。元武宗废。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于审刑司置,一人,正六品。掌审理刑狱之事。十九年罢。
正式编制外添置之官。魏晋南北朝或置,初无员额,后亦定员。多用以安置退免臣僚,无实际职事。唐高宗永徽五年(654)亦置,中宗神龙(705—707)以后大增,玄宗开元二年(714)悉罢,唯皇亲及有战功者特
官署名,即设在雒阳的诏狱。诏狱,掌奉诏囚禁或审理犯人。《后汉书·百官志》:“唯廷尉及雒阳有诏狱。”
官名。北魏置。掌管羌族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北齐沿置,从三品。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景运门直班大臣下所属官员。额定一人,以下五旗每旗司钥章京轮值。掌管紫禁城外值班钥匙。
即“哈思呼额尔吉阿里费拜察喇按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