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总明学士

总明学士

官名。南朝宋、齐置。《梁书·傅昭传》:“寻为总明学士、奉朝请。”参见“总明观”。

猜你喜欢

  • 封简科

    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置经承二人,办理文移事务。

  • 军民千户所

    明朝军事编制。洪武二十三年(1390)始置,其设正千户、副千户、镇抚、百户等官,同千户所。

  • 珍羞署总办处

    官署名。清置,见“珍羞署署正、署丞”。

  • 法制院参议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额设四人,简任。掌起草与审议各类法律法令。

  • 大清银行监督

    官名。正副各一人,为大清银行正副主官。见“大清银行”。

  • 首领官

    金、元以后对中央及地方各官署中掌管案牍、管辖吏员,并协助长官处理政务官员之统称。与主官、属官、堂上官相对而言。金、元时遍设于各级衙门,包括经历、都事、主事、知事、典簿、照磨、管勾(以上为从五品至九品)

  • 小稍伯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稍伯中大夫”。

  • 盐引批验所大使

    官名。明清盐引批验所之主官。初,元朝于大德(1297—1307)年间置批验所,掌批验盐引。明朝沿置,以大使领之,计两浙四人,两淮、河间长芦各二人,山东一人,未入流。清朝设官十六:广东一人,直隶、山东、

  • 真二千石

    汉朝官吏秩位等级。次于中二千石,高于二千石。西汉诸侯王相秩即真二千石。据汉律,真二千石月俸二万,如以谷计,则月得百五十斛,一岁凡得千八百石。东汉半钱半谷,偶有变动。秦汉官吏俸禄等级名。《后汉书·百官五

  • 尚辇直长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殿内省尚辇局置为次官,四员,正七品。唐朝殿中省尚辇局沿置,三员,正七品下。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殿前都点检司尚辇局置,正八品,不限资考,世宗大定十九年(1179)除年